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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发展意见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发展意见

各村、社区:

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

1、完成人口计划,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依法行政,无行政侵权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已婚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90%以上,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95%以上。

4、开展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服务。实施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全面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当年新落实避孕措施的对象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的科学知识,计划外怀孕率控制在2%以下。

5、推进人口计划管理改革。逐步取消给村、社区下达人口计划指标,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妇自主安排一孩生育,以《生殖健康服务证》取代《生育证》。

6、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建立起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得到管理和服务。

7、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村(居)民小组计生服务员具备基本的服务技能和知识,报酬落实;70%以上村(社区)计生协会发挥作用好。

8、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计生统计信息准确及时,无瞒报,并发挥信息的综合服务功能。

9、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努力满足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的需求,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程度达80%以上。

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街道的主要措施

1、建立组织。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设立街道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街道活动工作指导小组,管秋生为组长、丁必定、陶惠民为副组长,以加强对这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各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名单要在7月15日前书面报街道计生办),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服务先进村(社区)活动。

2、提高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3、加强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服务。

(1)实施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提高避孕节育的有效率。

(2)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做好优生工作。

(3)实施生殖保健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水平。

4、深入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不断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5、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避免行政侵权行为,杜绝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突发事件。

6、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配合、综合治理”的要求,抓住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开展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工作机制。

7、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政策环境。

街道和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椒江区委办[20*]67号《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并结合实际,利用《计生村(居)民自治章程》、《计生村规民约》、《计生合同》的激励和制约作用,引导村(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8、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计生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街道、村(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改善服务条件和服务环境,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深入基层了解育龄群众需求,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