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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实施意见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发挥好机关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上的表率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档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个一”(学法计划、学法教材、学习笔记、法治课讲义、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中心组集体学法,年底述职时,要将学习法律方面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加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学法。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法制讲座,机关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机关单位要有年度学法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三)建立学法用法制度。一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在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把学法用法、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使学法用法活动成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

(四)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党内民主制度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着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氛围,探索党员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参与决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畅通民主监督渠道,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不断扩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借助微博、微信、简报等载体,通过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活动;建立法制学习园地、法制宣传橱窗、法制醒目标语、法制书籍专柜等,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推行普法教育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不少于2次宪法法律集中专题培训学习,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

(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地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新任科级领导干部、新招录公务员每年至少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

(七)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机关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选择性执法以及干预执法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进机关、进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八)完善学法用法台账。要按照干部职工参加法制讲座、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专业法考试、普法统考,撰写学法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情况等内容建立台账,加大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跟踪督促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公司、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公司、机关各股室要根据自身实际,将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建设、日常工作开展等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措施和时限,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阵地、有考核、有总结、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