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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减两提高工作的实施意见

推进三减两提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措施

(一)切实清理减少规范审批事项

1、对我局现行各类项目审批、为民服务办事程序、收费项目进一步梳理,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取消则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进一步再造办理流程,简化环节、压缩时限,并编制流程图,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增强审批、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责任单位:局行业管理处、市房改办、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供热物业办、市住房保障中心

2、对一些利用“红头文件”、规章制度以年检等形式,变相审批事项的“小审批”进行“拉网式”清理。对一些过期、无效规定进行清理,改正废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

(二)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结合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对职能部门职责准确定位。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

(三)切实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

1、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预约上门审批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实行“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审批,合力解决大型企业投资过程中反映的办理事项时间过长等问题。

责任单位:局行业管理处、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供热物业办

2、梳理整合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特别是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在各个部门缴纳的费用,实现项目投资“一个窗口收费,一次性缴清”的收费模式,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责任单位:局行业管理处、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供热物业办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系统,积极推行网上审批。

责任单位:局行业管理处、局信息中心、市房改办、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供热物业办、市住房保障中心

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全面、及时。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

5、加强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四)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

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数量、程序等进行公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的规范标准,能执行下限的,不执行上限;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责权统一原则。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局机关各处、各单位要针对以上责任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抓紧实施,并及时向局监察室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局监察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简政放权”工作成效明显的经验及时推广;系统纪委也将对市纪委在督查中反馈的对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或追责,对推诿不落实的按照《问责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