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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强化创品夺牌工作意见

乡镇强化创品夺牌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创品夺牌意识,充分发挥品牌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创品夺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创品夺牌工作的认识

品牌体现了企业实力、信誉、竞争力。但我县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品大多为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创品夺牌基础薄弱,创品夺牌工作仍处于低水平状况,制约了我县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创品夺牌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品夺牌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品牌就是抓质量,抓品牌就是抓效益,抓品牌就是抓市场,抓品牌就是抓科技,抓品牌就是抓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创品夺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县创品夺牌工作的水平。

二、明确创品夺牌的工作思路、目标及重点

(一)创品夺牌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先导、质量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创品夺牌工作,增强全社会创品夺牌意识,集中力量保护、培育、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品夺牌工作目标

1、工业产品质量。到2013年,全县主要工业产品等级品率达到90%以上。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80%以上;5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按照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创中国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4件、州名牌产品7个。新培植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个。

2、农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大宗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农产品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新创1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创1个部级和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烟叶、特色水果、蔬菜等标准化栽培面积达70%以上。

3、工程质量。到2013年,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100%达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工程率达30%以上,其中大中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工程优良率达35%以上,争创2个省优工程。

4、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物流、宾馆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服务业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争创3A景区(点)3个、4A景区(点)1个,三星级宾馆2家、四星级宾馆1家。

(三)创品夺牌工作重点

1、突出发展工业品牌。以矿产品、烟酒食品、医药、化工和建筑建材等五大优势产业为重点,以一批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培育四氧化三锰、钼铵酸、水泥、复混肥等产品为省、州名牌名标产品。

2、大力发展农产品品牌。以优质水果、特色经作、畜牧水产和粮作等四大特色产业为重点,以规模基地建设为依托,重点培育猛洞河椪柑、溪州牌莓茶、松柏大米、猕猴桃等农产品。

3、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以打造“神秘湘西游”品牌为重点,以厚重的历史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奇特的山水风光为依托,重点培育猛洞河土家历史文化生态游为部级旅游品牌。

4、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品牌。以特色餐饮、宾馆、超市、房地产、医疗、教育等为重点,培育一批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强化创品夺牌工作措施

(一)认真制定创品夺牌工作规划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结合发展民营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推进“三化”进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学制定创品夺牌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创品夺牌工作,对列入规划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做好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培育工作。

(二)培育优势产业集群

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和现有基础,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集中,重点抓好矿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水果、畜牧水产、特色经作、中药材、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打造名优产品和强势企业,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和高端产品。“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5户以上。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鼓励企业增加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要优先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采取优惠政策,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创品夺牌提供智力支持。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企业是创品夺牌的主体。积极倡导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信用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生产优质、高产、无公害农产品。鼓励、引导企业制定地方质量标准,强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取得名牌名标产品的企业和列入全县创品夺牌工作规划的企业,在工业发展、湘西地区开发、技改贷款贴息、西部促进发展、高新技术引导等资金上予以倾斜。对名牌名标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同类产品时优先。对实施创品夺牌的项目,县政务服务中心给予“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把品牌产品列入重点保护目录,帮助企业开展打假行动。

(六)名牌名标产品奖励政策

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一次性奖励50万元。当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部级质量免检产品和国家“5A”级景区(点)及五星级宾馆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被国家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有机食品和国家“4A”级景区(点)及四星级宾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绿色食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获得州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由企业和参与该项产品、商标或项目申报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享受,其分成比例为企业享受60%,相关职能部门享受40%。

(七)加强创品夺牌工作领导

县政府将创品夺牌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成立县创品夺牌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名牌产品申请认定、知名商标申报、农产品品牌申请认定、旅游品牌申报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设在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科技局,负责名牌产品的培育申请认定、知名商标的培育申报、农产品品牌的培育申请认定、旅游品牌的培育申报、新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及技术进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品夺牌工作。发改部门要把创品夺牌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名牌和名标企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质监部门要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创名牌产品工作,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名牌产品评审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列入培育目录企业及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假冒商标和任意使用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列入培育目录的农产品创建品牌的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宏观管理,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品牌发展;商务部门要以创建品牌为突破口,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品牌,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品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品牌企业发展壮大;科技部门要指导企业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建设部门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城乡规划要注重体现民族建筑特色;金融、税务、国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支持创品夺牌工作;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品牌评价、推荐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认证、咨询等中介组织和检验(测)、科研等技术机构要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提供科学、公正的社会中介服务,维护好我县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声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重视品牌、培育品牌、发展品牌、支持品牌和使用品牌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创品牌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