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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扶贫工作意见

城镇扶贫工作意见

各社区:

我城城镇扶贫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瞄准贫困,扶持穷人,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思路,以增强贫困人口自谋职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管理,突出工作效果,把我城城镇扶贫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扶贫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进一步拓展扶贫工作思路,增添扶贫工作措施,打造扶贫工作亮点,营造新型环境,为城镇扶贫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三)进一步加大扶贫贷款和资金回收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贷款户在去年基础上有较大的增加,继续协调好单位的对口扶贫工作,一帮一落实面达90%。新贷款户到期资金回收率100%,继续以多种方式加大对老欠款的催收。

(四)。积极做好扶贫再就业培训,增强创业技能。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对扶贫建卡户进行清理。认真做好基础台账。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队伍,落实责任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扶贫专管员具体抓,相关科室及人员协调配合抓。社区除对应落实到位外,联系干部要协调配合抓。实现组织网络健全,领导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二)广泛宣传,努力提高扶贫工作的知晓率和透明度

充分利用工作会、居民院坝会、专刊、板报、网络等多种不同形式广泛宣传扶贫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贷款程序,让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扶贫工作,为城镇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切实按照《城镇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社区入户调查→社区评议→街道入户调查→街道评议等程序规范办理。坚持每季度召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每月召开扶贫工作分析会、经验交流会、典型事迹报告会、适时组织工作培训会等五个会议。进一步作好记录。

(四)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认真做好贷前的审核,主要抱括:项目是否可行,担保人是否符合条件,所需资料是否齐备等。二是坚持贷前“两入户”:社区干部入户调查;在第一次认为基本符合的基础上街道分管领导和扶贫办工作人员同社区干部第二次入户。三是坚持贷后跟踪服务。各社区要每季度到贷款户经营地点了解经营情况,对经营情况出现困难的,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会,对近期要求贷款的和已贷款的贫困户作一次全面研究和分析,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五)抓好技能培训,增强脱贫能力

积极协同劳动保障部门抓好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为贫困户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

(六)认真做好基础台账,迎接两项检查

严格按照《城镇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切实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符,资金占用费和工作经费使用合理,无违规现象。街道扶贫办和各社区要认真建好并完善账、卡、册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到装订整洁美观,迎接上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