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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为民服务工作意见

城管局为民服务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在全系统开展以“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为主题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

城市管理工作关系民生,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努力达到“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

1、服务我最优。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流程,健全服务体系,让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到更快捷、更便利、更文明、更和谐。

2、作风我最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切实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彻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坚决防止和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优化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

3、形象我最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岗位,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方法步骤,把握活动安排

1、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各单位党支部要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10月下旬到2012年1月底)

通过多种形式,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征求不同层面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进行归纳分析,剖析原因,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帐,对整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尤其是对外审批和服务窗口,要公开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办法,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2月到6月)

系统回顾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措施办法,把活动中行之有效的通用做法转化为制度,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丰富活动载体,强化分类指导

1、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全体党员和职工要爱岗敬业,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努力做到工作零差错、群众零投诉,使自己的岗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2、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全体党员和职工要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优质服务竞赛,均衡配置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优化服务供给体制,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3、行政服务窗口。全体党员和职工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重点推行服务公开,完善工作流程,公示服务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工作人员要做到解释政策准确、处理问题合规、办件办事高效、应对矛盾冷静,积极创建“党员先锋模范岗”。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和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各自的联系点检查指导,认真督促其解决问题;各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本单位开展活动的主要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全体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做好本单位内部先进典型和经验作法的学习、交流和推广,引导党员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本职创佳绩,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