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发展畜牧业意见

发展畜牧业意见

我省传统的畜牧养殖大县,畜牧业已成为全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经。2006年,全县猪、牛、羊、鸡饲养量分别达到31.2万头、3.84万头、17.7万只和700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2万吨、3万吨、和1.75万吨,全县牧业总收入达到9.1亿元,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1037元。为有效调动广大农户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特就畜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畜牧养殖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作为畜牧业发展和风险保障基金,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治等风险保障和扶持奖励。

二、积极给予资金扶持。对符合要求、标准化程度较高且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规模养殖场(区),特别是畜牧龙头企业,在积极帮助其争取国家、省、市涉牧项目优先扶持的基础上,县财政要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同时积极帮助其协调金融部门优先考虑养殖贷款。

三、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县财政每年预算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畜牧技术培训、畜牧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四、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确保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工资100%由县财政发放,确保村级防疫员工资、防疫资金足额按时到位。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畜牧龙头企业、标准化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户)。全县规划为三大区域、六大基地。即:山区、丘陵、平川三大区域,根据群众养殖习惯、资源条件、产业基础,规划发展以孟山、东泉为主的肉牛养殖基地,以洪善、南政为主的奶牛基地,以岳壁、中都为主的蛋鸡养殖基地,以卜宜、段村为主的肉鸡养殖基地,以襄垣、朱坑为主的肉牛养殖基地,以香乐、宁固、杜家庄为主的瘦肉型猪养殖基地六大基地。

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农民组建畜牧业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及加工销售公司等合作经济组织,为全县畜牧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县政府批准修建的畜禽交易市场、畜禽批发市场等,按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给予优惠扶持政策。

七、对标准化示范养殖园区、小区,规模养殖场(户),由县、乡畜牧部门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免费进行技术培训。

八、优先解决养殖业用地,养殖业用地纳入农业生产用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养殖业占地,由县、乡、村各级优先予以协调解决。

九、支持鼓励单位或个体养殖户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联合在我县开发的畜牧养殖项目,县政府将给予重点扶持。

十、鼓励县外客商投资发展养殖产业和畜牧龙头企业。政府将优先为其提供场地,为水电供应、落户、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提供便利,并给予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十一、对借用银行货款购买奶牛并参加奶牛保险的,政府将承担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

十二、实行畜牧技术人员联系养殖户制度和常年跟踪服务制度,县政府每年对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奖惩。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