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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技术战略发展意见

落实技术战略发展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大力增强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提高行业、产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目标,以我市支柱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在我市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强化工业标准化工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围绕新型包装材料、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四大支柱产业,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在审查、管理以及项目建设、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行业先进标准,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与技术相互融合,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之中,力争将我市特色产业、重点产品相关标准提升为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企业自觉运用标准,提升我市优势产品技术标准整体水平。

到全市争取组建1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或工作组设立在黄山市,力争参与制订国家或行业标准2个,制定省级地方标准5项,技术操作规范10项;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达到85%以上。

(二)强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推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鼓励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逐步建设成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打造整体品牌形象。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提升技术标准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升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

到全市6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其中争创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完成地方标准5项,技术操作规范20项。

(三)强化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台,推进产业规模与服务水平的提升

1.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创建“国家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为契机,研究并构建具有我市旅游特色的服务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面,增强服务标准化在我市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支持我市优势服务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

2.强化服务标准化的示范引导。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行业全面开展创建“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试点活动,推动服务业优秀企业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从业人员标准化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我市旅游服务业健康发展。

3.以实施服务标准带动服务业品牌建设。通过服务标准实施、结合名牌战略推进,形成一批具有我市特色且影响大、消费者认可的服务品牌,实现传统服务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

力争有50家企业获得服务类黄山知名品牌;创建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5家;通过“部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验收。

(四)强化现代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1.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基本做到各示范区生产、加工、流通等主要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

2.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全面覆盖我市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经营模式,提升产业化水平,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创建活动。

3.创建农产品品牌。建立和完善我市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保护工作。利用农业标准化培育精品农业,加快培育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名牌农产品,形成品牌效益,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用多种手段促进农村建设标准化。把标准化与农村规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把农村建设

纳入规范、健康、有序自治的法制轨道。

到茶业、蚕桑业和蜜蜂养殖业等优势主导农产品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标准化生产达到85%以上;建立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120个,国家农业良好规范企业(GAP)3家以上;培育标准化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批发市场5家,标准化菜市场3家;全市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5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总量达4个以上。

(五)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强化我市城市绿化建设中规划、养护、保养等基础性标准的研制,建立和完善我市环卫标准体系;配合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加大城市公共图形标识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积极开展城区布局、城区改造,公用设施精细化、数字化建设等过程的标准化工作。

2.积极推进公共交通建设标准化。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积极推进在道路改造、站点布局、交通装备,交通方式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确保城市交通建设安全、协调发展。

3.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水平。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目标,运用多种手段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标准,加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建立标准实施的评估机制,努力实现标准预期效果,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作为“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战略实施组织领导机构和技术机构,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方案,提出总体和分阶段目标以及重点解决的问题和措施;质监和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发改委、经委、旅游、商务、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明确任务和责任,各司其职,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二)加强标准化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标准化人才引进、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大对技术标准人才引进、培养的力度;特别要从龙头企业中培养标准化工作专家和带头人,加大对基层培训力度,逐层扩大培训范围;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标准规则、业务强的复合型人才,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库,建立起一支技术标准研究、检测、应用和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队伍,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三)加大标准化专项资金投入

市政府安排技术标准战略工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项目;对企事业单位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予以资助;对被确认为部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即标准化示范单位)的企业和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承担单位,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按照企业纳税级次划分和税收隶属原则,由同级政府按照奖励标准实施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必要的标准化专项经费,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

具体奖励条件及标准为:

1.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实施)的单位,分别予以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2.主持起草省级地方标准(已实施)的单位,予以2万元的奖励。

3.被确认为AAAA级和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即部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单位,分别予以3万元、2万元的奖励。

4.通过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予以2万元奖励。

5.通过部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的单位,分别予以3万元、2万元奖励。

6.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单位,予以5万元奖励。

7.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单位,予以1万元奖励。

(四)扩大宣传,增强标准化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技术标准知识普及、标准研制、标准转化以及企业自觉采用国际标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利用好“科普、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提高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的档次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