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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环境保护的意见

20年环境保护的意见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市委三届五次和六次全委会精神,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四大行动”改善环境质量,以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紧扣总量减排、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突出环境问题三大主题,不断增添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多方协调,扎实工作,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建设渝东枢纽门户和渝东地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2011年县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县城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龙河水环境功能区监测断面达标率达到100%。县城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乡镇达到80%。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5分贝和68分贝以内。全县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总量减排目标

2011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净减排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净减排38吨,全面完成市上下达我县的2010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三)污染防治目标

2011年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8%。全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率达到36%。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5%。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总量减排措施,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1.推进工程、结构和管理减排,大力削减污染物存量。一是加快工程减排。力争建成黄水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完善西沱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县城新建配套管网3.8公里,提高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完成《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二是强化结构减排。关停誉龙公司、新星煤矿和双河煤矿。三是加强管理减排。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监管,提高城镇污水稳定达标率;严格执行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2.实施规划环评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审批制度。推进规划环评,促进产业合理布局,限制发展排放强度大的产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必须与总量减排指标替代项目同时实施、同步完成。

(二)推进实施“四大行动”,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1.强力推进“蓝天行动”。一是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强化车辆带泥、施工扬尘等联合执法,开展搅拌站、采石场和渣场等控尘专项行动。房屋建设、市政维护、鲤塘坝新区开发、南宾工业园区建设、房屋拆迁、道路建设、土地整治、园林绿化及管沟工程等项目要制定施工扬尘控制方案,落实技术规范和扬尘监管责任制。二是开展烟尘控制区扩建工程。县城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设施,推动具备条件的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强化现有燃煤设施的排污监管,巩固并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三是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深化和规范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工作,实施环保标识管理。

2.深入实施“碧水行动”。一是推进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项目建设。力争建成黄水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抓好县城、西沱镇、黄水镇、沿溪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防止污水直排。推进实施列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水污染防治项目,达到验收标准。二是保护城乡饮用水源。巩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取缔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水产养殖取缔工作,保护农村中小型集中式人畜饮用水源,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库区污染整治。推进建设南宾工业园区及拓展区的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进一步巩固医院污水污染整治成果;治理和保护三峡库区消落区,开展江河湖库漂浮物的清理工作。

3.大力开展“绿地行动”。一是推进“森林石柱”建设。重点实施城市森林、农村森林、通道森林、水系森林、景区森林和苗木基地六大工程,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二是整治土壤污染。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排查和整治煤矿及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

4.扎实推进“宁静行动”。一是巩固和提高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通过强化工作方案、实施整治项目、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重点整治建筑、交通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严格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要求,巩固并扩大县城噪声达标区创建成果。二是加强噪声监管工作。规范夜间建设施工的行政审批,强化夜间噪声扰民的执法监管,重点开展中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专项执法。三是综合整治交通噪声污染。实施道路交通噪声禁鸣,对交通噪声超标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纠正机动车违章鸣号等行为。

(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统筹城乡环境保护

一是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完成市上下达的农村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任务。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利用畜禽粪尿生产有机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生态还田等示范工程,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二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统筹城乡试点项目。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监管力度,禁止在上述区域内从事违法开发活动。

(四)强化环境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开展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污染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控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时排查环境污染隐患。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或处置环节的监管,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转移联单和进口废物环境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强化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对无主危险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置,开展电子废物的环境监管。三是加强辐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重点辐射源监督检查,重点对水泥、煤炭、化工行业的Ⅳ类放射源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四是落实环境应急工作。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分级负责制,强化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处置演练和人员培训,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处置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机制,落实风险评估,健全相关制度。五是抓好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群众长期投诉的环境污染积案的处理、化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开展环境问题大下访、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抓好环境突出问题,逐步解决环境热点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保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乡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环保考核制度,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监管的环保工作新机制。二是完善环保齐抓共管机制,健全环保“四大行动”和总量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月一督查、二月一联席”的机制。三是按照市上和县上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环保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环保机构和人员。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努力提高环保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水平。

(二)强化环境监察执法

以保障“四大行动”和总量减排日常监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强排污费核定征收为重点,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推进环境执法程序化和标准化。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严格对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污许可监管,排污者不得超浓度和超总量排污,对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治理、挂牌整治并严格监察。

(三)狠抓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抓好环境质量、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等监测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土壤污染、库区回水区水质、农村饮用水水质等专项监测工作。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并日报。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抽查考核,提高数据准确性,保障公平公正地评价环境质量。

(四)突出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倡导生态文明,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文化创建等活动,营造全县环保大宣传、大普及的浓厚氛围;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和培训,推进青少年环境教育,深人绿色学校创建,强化环保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

(五)强化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环境监察、监测及预警、信息化、应急指挥、宣传教育和农村环境监管等能力建设。二是推进县环境监测大楼的建设进度,确保2011年底前投入使用。二是开展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在2011年底通过国家二级标准化验收,加大环境监察、辐射、固废、机动车排气控制等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建设,强化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环保内设机构,充实环保工作人员,以适应全县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