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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生产安排意见

烟叶生产安排意见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2014年的烟叶生产任务,保持全区烟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根据省、市今年的烟草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4年烟叶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烟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烤烟生产工作,紧紧抓住区被列入全省重点开发建设的新烟区和2014年被列为全省11个“三化一体”(即: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生产方式现代化)综合示范县(区)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力打造“黄金走廊”生态特色优质烟叶园区,展示区优质特色烟叶品牌,提高烟叶品牌的知名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烟叶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加快全区烤烟产业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区指导性烤烟种植面积8万亩(以区烟草分公司清棵点塘数据为准),烟叶生产量达24万担以上,中上等烟叶比例达92%以上,其中上等烟叶达65%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22万担(100%为中上等烟叶)。各乡(镇、街道)任务为:博尚镇种植任务3.6万亩,烟叶生产量11.16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10.5万担以上;圈内乡种植任务2.4万亩,烟叶生产量7.44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6.8万担以上;凤翔街道种植任务0.26万亩,烟叶生产量0.66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0.6万担以上;忙畔街道种植任务0.12万亩,烟叶生产量0.28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0.23万担以上;马台乡种植任务0.47万亩,烟叶生产量1.22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1.13万担以上;邦东乡种植任务0.1万亩,烟叶生产量0.24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0.22万担以上;章驮乡种植任务0.7万亩,烟叶生产量2.1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1.76万担以上;蚂蚁堆乡种植任务0.18万亩,烟叶生产量0.43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0.36万担以上;南美乡种植任务0.17万亩,烟叶生产量0.47万担以上,确保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0.4万担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各涉烟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指导性种植面积与烟农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并切实组织好生产,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涉烟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把烟叶生产任务作为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好、抓实,届时将进行考核。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烤烟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片区包干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区烟办是全区烤烟生产组织协调的责任单位;区烟草分公司是全区烟用物资调供、技术培训、种子管理、烟苗供应、大田移栽、烤房建设、烟叶收购的责任单位。

(三)抓好基地建设,突出品牌特色。要切实按照省、市的要求,全力打造博尚“黄金走廊”生态特色优质烟叶园区建设,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以“三化”建设为载体,以建设“生态、特色、优质、安全”烟叶基地为目标,以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的展示区优质特色烟叶品牌,提高烟叶品牌的知名度。

(四)强化服务,提高质量。区烟草分公司要加大对技术队伍的培养,统筹安排好技术力量,服务好烟农,全面推广漂浮育苗技术,确保提供足额的壮苗,继续推广拉线定位移植,落实平衡施肥措施,加大烘烤技术指导,强化预检管理,全面推广预定级到户,提高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在烤烟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高茎壮苗深栽、深耕深翻高起垄、适时揭膜促管理、适时封顶留足叶片”四项关键技术措施,并在烘烤、分级扎把、交售环节中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全区烟叶生产有新的突破。

(五)抓住最佳节令,适时移栽。各村要充分发挥村民联合互助组的作用,在移栽、烘烤、交售的过程中采取联合互助方法,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在最佳节令完成烤烟生产种植任务。2014年全区烤烟大田移栽力争4月30日前基本完成,确保5月10日前全面完成,移栽期控制在25天以内。

四、配套政策

(一)认真执行国家对烟叶生产、收购实行严格计划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叶收购和调拨价格的有关政策。

(二)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烤烟产业发展扶持奖励的有关政策。

(三)烤房建设以推广密集型卧式烤房为主,计划新建卧式烤房1000座以上,农户新建密集型卧式烤房以烟草企业补助政策为准,区财政对2014年新建的密集型卧式烤房每座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600元。鉴于2014年种植烟叶面积比2010年增幅较大,边远山区密集型卧式烤房无法覆盖的区域可适当布置普通立式炉烤房,每座补助1000元(含市级补助)。

(四)2014年由于面积增幅较大,新烟户较多,为进一步提高烟农素质,区人民政府安排科技培训费100万元,用于新烟户烤烟科技培训。

(五)继续坚持轮作制度,全区2014年轮作面积为13200亩,其中:各涉烟乡(镇、街道)、村委会必须严格执行烤烟轮作制度。

(六)烤烟用煤继续按区人民政府《关于烤烟用煤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执行。

五、奖惩办法

(一)对乡(镇、街道)烤烟任务奖惩。对完成2014年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以区烟草分公司统计为准)的乡(镇、街道),按交售的中上等烟叶数量给予奖励,其中:每担中上等烟叶奖励10元;其它乡(镇、街道)每担中上等烟叶奖励15元。对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达100%的给予全额奖励;对只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90%—99%的按奖励政策的90%给予奖励;对只完成收购任务80%—89%的按奖励政策的80%给予奖励;对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数在80%以下的不予奖励。各乡(镇、街道)对奖金的30%可用于奖励从事烤烟生产的干部职工,其余用于产业发展和本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

对完不成烟叶指令性收购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惩罚,每完不成一担惩20元。

(二)对村级烤烟任务奖励。对完成2014年指令性烟叶收购任务(以区烟草分公司统计为准)的村,按交售的中上等烟叶数量给予奖励,其中:乡老烟区每交售一担中上等烟叶奖励4元;对新烟区的那招片区每交售一担中上等烟叶奖励5元。对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达100%的给予全额奖励;对只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90%—99%的按奖励政策的90%给予奖励,只完成80%—89%的按奖励政策的80%给予奖励;对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数在80%以下的不予奖励。

(三)种植农户奖励。对博尚镇、圈内乡老烟区完成指令性合同收购任务的农户,每交售一担中上等烟叶奖励5元;对新烟区的那招片区的农户,每交售一担中上等烟叶奖励10元。

(四)科技工作奖励。每担中上等烟叶给予1.5元的奖励,奖金用于区级从事烤烟生产的科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