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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推动计划生育发展实施意见

县政推动计划生育发展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今年是本届县政府工作的第二年,也是我县实施“353”战略、争当率先崛起排头兵的关键一年,社会经济快速向前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不断提升水平,开创新的局面,为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经县政府研究,现就促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理清工作思路

今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一是锁定一个目标:在全市争先进位(即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工作评比中确保获得三等奖、争取获得二等奖);二是狠抓两个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三是主攻三个难点: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促进计划生育工作落后乡、村转化问题。进一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推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快速发展,彻底扭转计划生育工作落后被动局面。

二、明确工作任务

2004年的工作任务是: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平均计划生育率达91%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超常值比去年下降35%以上;基层计生机构稳定,人员编制达到要求;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技术服务水平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基本建成;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确保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跨入全市先进行列。

三、强化工作措施

㈠夯实基层基础,把工作重心放在村(居)第一线。

认真贯彻“三为主”方针,不断强化乡村两级基础建设。一是加强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班子建设,城区要将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干部抓计生工作的主动性,落实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使他们切实承担起经常性管理第一线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村梗阻问题,着力构筑“乡指导、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每个乡镇要在行政编制干部中安排1—2名能力强、素质高的年青干部为计划生育行政助理员,具体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要配备技术人员3—5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名。四是优化村(居)计生专干队伍,推行县管、乡聘、村用机制,逐步建设一支专职精干、懂法、会业务、善管理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适度增加村(居)专干的工资补贴,并确保发放到位。五是狠抓合格村(居)建设,以此推动全县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全县合格村率达70%以上。六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加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注重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员的骨干作用,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提高村级人口自控能力。

㈡贯彻法律法规,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扎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群众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和落实持证上岗、执法责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严格按法律文书、执法程序办事,杜绝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发生。严格执行生育节育政策,加大查环查孕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计划外生育。对违反政策计划外生育的,要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平均到位率必须达到50%以上。要严格执行出生人口上报制度,杜绝瞒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

㈢实行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

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形成一个“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工作氛围。一是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与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签订好一份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二是推行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在流动人口、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落实一个管一个,一个帮一个的结对服务措施。三是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偿试在我县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并通过他们及时获取计划生育动态信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信息联络卡,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到“远去的风筝不断线”。四是建立企业与下岗职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交接制度,规范委托管理程序,织牢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五是推广“抓房东管房客、抓雇主管雇工”的管理经验,切实加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消除城区计划生育“盲点”。

㈣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程,在扶贫工作中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倾斜,从扶贫贷款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计生贫困户发展生产。做好农村已落实节育措施的二女户的养老保险工作,解决他们“老无所靠,无儿防老”的后顾之忧。启动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与帮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行动结合起来,把救助独生子女伤残、疾病、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导致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作为各乡镇、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农民贷款,干部担保”工作中,建立落实优先帮助计生户解决生产贷款制度。制定并实施独生子女父母保健奖励制度,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感受到关心、温暖,从而调动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㈤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落后乡镇、村工作转化。

一是县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与落后乡镇、村一道解剖问题,寻找对策,帮助他们切实进行整改。二是要落实落后乡镇、村达标进类包干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县计生委班子成员、县直包村挂乡部门指导负责制,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实行计划生育绩效与个人考核、考评挂钩。三是切实加强督查指导,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对落后乡镇、村要增加不定期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达标的对乡镇一把手、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实行诫免,并在全县通报。四是严格实行重点管理,对列入市、县重点管理的乡镇加大督查力度,并做到定期验收,限期摘帽,不能通过验收摘帽的,坚决按市、县五家文件兑现奖惩。

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

一是县、乡镇财政要按市下达人均标准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尽量安排到位。同时保证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中的计生经费专款专用。二是任何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计生办下达或变相下达经济创收指标,不得靠收取计划生育罚款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来解决干部的工资、补贴、福利、奖励,如有违反,将严格追究乡镇一把手的责任。三是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和收取的计划生育罚款必须使用全省统一收据,全面执行“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体制,全部进入县“金库”,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四是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应严格依法办事,县财政、审计、监察、纪检、计生等部门要对计生经费的收、管、用情况加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个经验法宝,配齐配强双线分管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干部专门抓。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建章立制,用制度、纪律约束人、管理人,明确奖惩,兑现奖惩。落实定期议事制度,乡镇每个季度至少要研究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推行领导包片蹲点制度,主要领导要蹲大点、蹲难点、蹲后进点,做出表率,推进工作。各乡镇要立下计划生育工作进位军令状,对列入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主要指标及综合排名均在上年基础上实现进位,对没有实现进位的乡镇,将在第二年的全县三干会上发黄牌。凡经抽查不达标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县直、驻县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既要管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确保不出现计划外生育;又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对人口问题特别是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要切实帮助所挂乡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