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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

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的关键之年。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年度市区县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评指标要求,推进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建设,推动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意见。

一、防震减灾机构和队伍建设及经费落实工作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市编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区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的通知》要求,完成地震局挂牌及内设机构设置工作。加强地震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地震工作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加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逐步解决投入不足等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做好台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要按照《市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台站正常运行。要充分利用地震监测资料开展综合分析研究,不断提高我县防震减灾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测预报和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按照《市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对出现的宏、微观异常要迅速落实,并及时上报。

(三)继续坚持月震情会商制度。县地震主管部门按时参加全市会商,并参考会商结论,将会商意见以书面报县级各大班子领导。

(四)继续推进地震信息节点建设工作。年内完成县级信息节点和虚拟地震遥测台网建设工作。

(五)加强地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全县境内地震监测台站(点)的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保护,确保监测环境不受外界干扰。

(六)加强群测群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做到人员、任务、管理三落实,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及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作用。要重视人员培训和队伍管理,不断提升群测群防工作的基本能力。

三、震灾预防工作

(一)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认真落实《省防震减灾条例》相关要求,县地震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县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扎实做好县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配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确保新建校舍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二)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市政发78号)和《关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发121号)的要求,主动加强与县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等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水平。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3个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

(三)积极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借鉴先行试点区的经验,按照省、市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结合我县城中村改造项目,大力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四、地震应急工作

(一)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戒备。根据新修订的《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政办发173号)文件,完成县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工作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及社区、居委会、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加强预案的备案登记、管理。年内至少组织2次地震应急演练,不断熟悉预案内容和工作程序,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相关乡镇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完善县城区和余下镇区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切实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市地震局、市文明办和团市委联合下发的《市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市地震发26号),不断加快我县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根据省、市防震减灾宣传要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和“科技之春”宣传月等重要时段,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系列电视片、报告会、讲座、播放录音录像、发放资料等方式,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平台,扎实有效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县地震部门门户网站建设,使门户网站成为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的重要平台。

(二)主动督促、协助、指导社会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加强与党校等党政干部培训机构的联系,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突发性地震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震情灾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文件要求,县教育、科协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年内至少建成2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四)加快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协调一致、覆盖全县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网络。

六、重点项目实施工作

县地震主管部门要配合市地震局,完成“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软件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配合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

七、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时期,也是攻坚时期。县地震主管部门要根据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尽快完成我县“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工作,并做好规划项目的启动实施。

八、全面做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

我市属部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地震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市政发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市政发7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和年度任务,把我县防震减灾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做到年年有推进,事事有进展,确保全市率先实现防震减灾“十二五”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