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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作风建设机制革新方案

建设局作风建设机制革新方案

为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根据《区作风建设制度创新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局机关开展制度创新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和“高点定位再提升”的总基调,以服务经济文化强区建设大局为宗旨,以推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效能为重点,深入推进机关和建设行业制度创新,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实现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基层站、办、学校,重点围绕各自职能和工作重点在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活动。

三、创新标准

在开展制度创新活动中,要注重突出以下几点:

(一)有助于破解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难题,并得到广大干部职工认可。

(二)有助于破解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的难题,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有助于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优化行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行业做大做强。

(四)有助于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五)有助于服务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建设经济文化强区、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大局。

四、活动步骤

(一)拟订主题。各科室参照“创新标准”,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活动,通过深入的调研确定出本科室制度创新活动要创新制度的主题,并于前报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表附后)。

(二)组织实施。制度创新活动由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每月要上报一次制度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局领导小组将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每个科室要于前上报至少2项新制定的制度,包括制度文本和详细的文字说明。

(三)审查评定。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科室上报材料的汇总工作,依据“创新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筛选符合条件的制度提交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和打分评选,对提报的制度排出名次。对排名靠前的制度将推荐给区“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参加全区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制度创新活动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和现实体现。各科室要按照区委和局党委的要求,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充分认清“制度创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措施。各科室、站办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能,立足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提高服务效能,增强制度创新的针对性。要将制度建设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注意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学习借鉴,加以纠正。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反复酝酿,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做到公开、透明、民主。局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部门制度的清理、完善、创新等全过程中予以监督,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适时予以通报。

(三)落实奖惩。对于在全区评比中获奖的制度将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表彰,并作为科室亮点工作的一部分与年度机关科室工作考核挂钩,作为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