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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会议、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省、市政府廉政会议以及省司法厅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条主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成果,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突出案件查办和作风监督检查,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严惩腐败行为,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主体意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各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惩防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每名班子成员,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深化监督检查,强化监督责任履职尽责。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落实“一岗双责”。

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责任机制和责任体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责任,分清权属,坚持倒查追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纪问责,既要严肃责任追究,又要坚持“一案双查”,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4.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意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标本兼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抓好惩防体系目标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权力清单等有效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促进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分析评估和监督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扩大公开领域及范围,主动及时公开,促进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

二、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不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6.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十二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坚持不懈抓紧抓实,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抓出常态,巩固成果,坚定不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7.扎实开展“预防腐败”活动,大力实施“积极预防”战略,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地区、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围绕重点领域及收费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腐败成果转化,落实重大案件“五个一”制度,探索推进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

8.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以督查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切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四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效能督查问责,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公务活动。

9.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警警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坚持不懈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业。

三、加强案件查办,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0.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各级党的组织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办案,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处执法执业活动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司法行政腐败行为;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以及执法不公、玩忽职守、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和腐败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强戒执法、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和涉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扫除司法行政队伍腐败分子,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纯洁性。

11.坚持抓早抓小。

开展对全系统纪委书记“一对一”谈心活动;开展提醒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围绕“人、财、权”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要职务权力行使和执法活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12.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为重点,把查处整治在执法执纪活动、公务活动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管严查,切实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办案水平,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13.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力度

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业监督管理等日常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四、加强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要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实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关键环节,采取上党课、学文件、辅导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

15.开展廉洁从政教育。

要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廉洁自律规定,纳入到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安排学习测试,让全系统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自觉学习廉洁榜样,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16.开展示范与警示教育。

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注意发现培养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鼓舞,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以反面典型为教材,采取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剖析和通报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敲响警钟、拒腐防变。

1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政治学习和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扎实抓好廉政学习教育。充分运用优秀廉政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宣传,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管理、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