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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管人才工作意见

区委党管人才工作意见

切实强化党管人才工作领导机制

进一步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系。全区各单位要牢固确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理念,把党管人才工作作为加强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一号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明确区委书记、街镇(园区)党(工)委书记主抓人才,区长、主任(镇长)主抓教育,专职副书记主抓科技,形成人才、教育、科技三位一体、协调高效的领导机制。着力健全区、街镇(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或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区级机关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规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有效发挥领导小组谋划大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破解难题职能,审议人才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加大在重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的力度,努力构建区、街(镇)、村(居)三级人才工作领导体系,逐步实现党管人才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全区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区、化工园区人才工作。组织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重点做好总体规划实施、重要政策制定、重点工程策划、重大典型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域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区人才工作办公室自身建设,确保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四到位;充分激发街镇(园区)招才引智积极性,各街镇(园区)要设立人才工作办公室并配备精干人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两新”组织设立人才专员,充实人才工作一线力量。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各级干部的人才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把有激情、有韧劲、敢担当、有潜力的年轻骨干力量放到人才工作一线岗位重点培养锻炼。进一步完善各司其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理清单位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在重点人才职责部门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宣传部门要切实履行人才工作宣传职能;人社、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专项办作用,在人才引进、人才申报、政策兑现、技术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渠道优势和业务优势;财政部门要确保人才资助资金和人才工作经费;承担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统战、编制、教育、统计、税务、工商、法制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明确重点、密切配合,共同构建协同高效科学的工作落实机制。台办、侨办、外事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推动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人才工作。切实加强与驻区大企业沟通联络,与知名猎头公司合作,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参与和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形成“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的强大合力。

突出抓好党管人才工作重点

进一步健全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紧盯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切实加大与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对接力度,畅通信息,争取资源,力争在“”的组织实施上走在全市前列。建立区和街镇(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调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开展人才工作调研的工作机制。在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创新工作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的新要求,持续推进人才政策的完善和创新,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努力形成“洼地效应”。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强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全面落实“蓝卡”创新政策集成功能,健全完善人才公寓、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体检等相关配套政策及其操作流程,切实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的安居环境和配套服务。进一步推进重点人才工程。全面整合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工作力量,扎实推进部级“紫金人才特区”创建和“321计划”、“科技九条”、“创业七策”,以及“英才计划”、“集聚985行动计划”等“1+3+2”重点人才工程。建立健全重点人才工程目标责任制,按照“五年目标年度化、年度目标具体化”的思路,逐年逐项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街镇(园区)和区级机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统筹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形成上下衔接、综合配套的人才工程支撑体系。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重点人才工程的实施加强协调指导,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逐项听取工程进展情况汇报,统一组织重点项目验收评估,确保重点人才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切实健全党管人才工作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发改部门要坚持“第一资源”第一权重,突出人才发展刚性要求,把人才工作列入区、街镇(园区)年度综合考核核心内容,所占分值高于其它各项内容。组织部门要完善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内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人才项目申报评审和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评估,努力实现公共投入效益最大化。建立人才工作督查机制,在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工作组,由区督察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采取年度检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督查结果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全区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导向作用,引导各单位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加快建立政府、单位、个人、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建立人才投资优先保障制度,区和街镇(园区)确保按照不低于年度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有所提高;鼓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着力构建社会评价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人才工作满意度调查,确保人才服务工作成效不断提升。以培养紫金科技创业系列人物为抓手,大力选树创业典型,每两年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一次“四创”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多形式开展人才座谈、人才联谊等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宣传,在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工作组,牵头负责全区人才工作、人才政策、人才典型等方面宣传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带头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事业环境,待遇优厚、后顾无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敢为事业用人才,敢为人才担责任,助推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