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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廉政反腐意见

水利局廉政反腐意见

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深入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为主线,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和完善具有水利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始终保持水利系统党的纯洁性,着力解决影响水利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促进全县水利改革发展和局党组“一二三四五六”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绝不允许党员干部发表违的纪律、违背组织原则的言论。突出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的政治纪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着力抓好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水利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水利部门与监察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切实做好今年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1)准确把握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进程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检查工作方案,为监督检查工作夯实基础;(2)严把政策落实关,大力推进公共财政投入、土地出让收益统筹、地方水利融资平台贷款、农田水利建设机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乡镇水利站建设等关键政策的落实。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对在检查工作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3)严把项目实施关,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水利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水利项目进入有形建设市场交易,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依法合规,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4)争取将“水利改革发展绩效考核”列入对乡镇(街道)的专项考核,对领导责任落实、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水利资金投入和配套、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水利资金使用和监管、防汛抗旱、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5)注重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把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稽察等方式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促自查、实地检查、开展“回头看”等方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检查实效。注重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着力提高检查的综合效应。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干部廉政学习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大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维护水利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二、坚持注重预防,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1)抓好党的理论学习。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党员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纯洁性”专题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3)进一步加大廉政谈话力度。要把廉政谈话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局主要领导要同局分管领导普遍开展廉政谈话,分管领导要对分管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一次专题廉政谈话,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单位副职和股室人员普遍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谈话要做好记录。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1)继续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对机关党务公开版面内容做到及时更换、即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制度的公开和监督,推进权力的公开、透明、有序、高效运行。(2)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找全、找准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优化权力结构,规范行政裁量权;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要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要通过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强监督制约,督促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现象。(4)全面规范水行政执法和处罚行为,对立案查处并已结案的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系统全面的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管理水平和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水资源“五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资源开发管理和节约保护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5)进一步规范水利规费的征管,继续推行透明收费、上门交费、定时定点集中交纳制度,认真执行好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规范水利资金使用管理。

(三)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1)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加大信访举报事项的核查力度,对移送、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要及时督办。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2)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中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案件。

三、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1)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积极探索招投标工作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严把市场准入关、招标评审关、合同执行关,加强对招投标工作关键环节和过程的动态监督,整合力量,坚决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2)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完善以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招标审查、施工许可审查、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监督长效机制。(3)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监管,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财务收支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财务收支、工程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发生,实现工程保质、干部保廉。

(二)认真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2)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严格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购置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3)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4)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重点抓好年初的责任分解、目标书签订和年底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做到责任要明确,考核要科学,追究要认真,真正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一)切实加强机关作风。(1)深入开展“提速增效,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将今年作为提速增效年,在全局开展“提速增效,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从理清发展思路、提升发展定位、全面推进水利建设和健全各项制度入手,不断增强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提速增效、争先进位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破解难题的利器和推进工作的动力,努力推动水利工作全市保第一、全省争先进、全国创典型。(2)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加强对水利行风、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一推行四公开”的要求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适应新形式下联系群众工作的新要求,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

(三)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坚持纠评建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继续抓好“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制定长效机制。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一)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水利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改进工作理念思路,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抓好政策理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时也要学习水利专业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严格自我管理和监督。广大水利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表率。要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努力做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模范。

六、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水利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单位领导要带头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统筹协调,加强考核检查,将考核结果与第一责任人的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在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年终将对各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全面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