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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工作意见

档案局工作意见

(一)围绕“三创一办”,全力搞好服务

1、全力做好国家一、二级档案馆创建工作。市档案馆达国家一级档案馆,所辖区县档案馆30%达国家二级档案馆,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检内容之一,占测评分值1.68分。自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局认真对照目标,分解落实、完善冲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止今年6月份档案馆已经顺利创建国家二级馆,创建率达50%,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市档案馆创国家一级馆问题,已完成了软件资料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正式向省档案局提出组织评审,但由于新档案馆建设工程至今未启动,国家档案局暂未受理;经多次对接协调,国家档案局明确答复:“档案馆新馆建设应以开工为准。”

2、全力为“三创一办”搞好档案指导服务。抽调10余名业务骨干到各指挥部,协助抓好“三创一办”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考核验收能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明确馆室、经科两个业务处,分片负责,分轻重缓急,深入各部门指导搞好“三创一办”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指派专人协助协办指挥部整理档案资料1万余件,光盘100张,照片5万余张。

3、全力参与“三创一办”其它工作。继续组织全局志愿者开展交通协管活动,不断提升档案部门的外部形象。主动承办“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图片展及图册”有关筹备工作,邀请专家从征集到的3万余张照片中筛选出近500余幅,用于制作展板和画册。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地向社会公众呈现我市协办第九届民运会的过程以及各项赛事的精彩瞬间,同时为市留下了宝贵的档案史料。现已完成金阳市级行政中心展览工作,根据需要将在中心城区部分广场进行巡展。画册目前正在紧张有序的编辑中,年底前可完成。

(二)围绕“民生档案”,扎实推进工作

1、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督促各机关单位搞好文件材料归档。年初以来,先后为城管、人劳、林业、社保、医院、学校等20余家单位提供了业务需求服务,指导搞好“涉民”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了《民政部、国家档案局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起草了《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殡葬和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在科技事业单位开展“档案管理星级”评审试点工作,市测绘院以“三星”标准顺利通过评估。加强市机构改革部门档案的工作监督、整理指导和督促移交等工作,信产局、乡企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已齐全完整接收进市档案馆。

2、企业档案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最新颁发的《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要求,下发了《市企业档案工作情况登记表》和《市档案局关于编制企业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通知》,全面了解各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市属规模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重新修订。完成4万余卷破产企业档案整理入库。有针对性地扶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帮助江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三力房开、鸿飞房开等企业制定了归档范围、档案整理方案、档号的编制方案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为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提供了专项培训和上门服务。

3、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开展污染源普查,规范普查档案,荣获“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与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市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考评标准》、《关于开展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花溪区林改档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指导监督乌当、花溪两个区开展好林改档案的整理工作。与林业、财政等部门组成林改档案检查验收组对10个区(市、县)林改档案工作进行验收。继续按照“七有”标准,抓好村级档案规范化示范点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目前已抓了600多个点,档案保管设备设施得到了一定完善。今年正值村级两委班子集中换届,部分区县与组织、民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文件,对村“两委”换届期间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村级档案不因“两委”班子成员变动而流失。

4、重大工程项目档案登记管理。加强对奥体中心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每月定期在工作例会上汇报项目档案工作进度,目前奥体中心档案已整理完毕,经我局牵头组织发改、城建、体育等部门对项目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交由市城建档案馆保管;组织人员对水晶集团200吨电石渣水泥项目档案进行了预检,提出了整改意见;起草了《“孔圣堂”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作为项目档案收集、管理的指导文件。

5、社区档案工作。继续为社区建档搞好服务。全市375个社区,目前已完成建档366个,建档率达98%。

(三)围绕业务工作,夯实发展基础

1、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信息网”的日常维护和数据更新工作,加大数字化力度,年初以来,完成了以前馆藏鉴定开放档案目录的网上挂接工作;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55.5万余条,对馆藏档案案卷目录进行了清查补录,重新制作案卷目录427本。目前馆藏档案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已100%实现计算机检索。今年,在市政府支持下,启动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拟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搭建档案管理平台,率先对部分涉民单位档案信息资源实施整合。目前已完成“整合档案资源系统平台数字档案馆项目(一期)”招投标合同签订工作,进入了实施程序。指导、区开展婚姻档案信息共建共享,在做好婚姻档案规范性整理和数字化等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对两区婚姻档案数据进行了交换。

2、征集接收和查阅利用。年初以来,共征集接收档案资料(含现行文件)1.54万余卷(件、册)。接待查阅档案(文件资料)3380余人(次),提调档案18650卷(件、册),复印档案资料1.4万余张。其中,接受电话咨询300余人(次),提走企业寄存个人档案163本。

3、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编辑出版《市档案馆指南》,与100多个单位进行了交流;编辑完成《市历届党代会》专题和《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队员名录》。从2000多幅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标语照片中认真挑选了200余幅具有代表性的标语,精心组织布置“标语承载的历史”图片展,现全市已有40余家单位前来观展。在“图片展”基础上,组织编辑了《标语承载的历史》一书,目前书稿已交出版社,以此展现百年来的风云变幻。

4、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按照《市“十二五”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规划》,申报市、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实现了中央抢救专款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探索组织实施抢救档案项目招投标外包工作,目前,已抢救和保护馆藏国家重点档案1700余卷,全文数字化30余万页。

5、档案馆(库)建设。一是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是我市“”期间“十大重点公益性建设项目”之一,是“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内容之一。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已完成了前期立项、环评、地评、建设用地许可、可研、初设等工作,但由于项目资金未落实,工程至今未启动。二是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指导督促花溪、两个区档案局加快新馆建设。除区外,其余7个区(市、县)已完成档案馆新馆的选址工作。

6、档案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加强档案安全保护技术防范工作,注重对档案原件实行安全保管。开展馆藏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与长沙市档案局互为异地备份基地,目前长沙市档案局已将首批电子档案数据光盘保存在我市档案馆,11月底前,我局也将把首批电子档案数据备份送至长沙市档案馆保存。结合汛期档案安全保管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乌当区、花溪区、清镇市和开阳县综合档案馆开展了档案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邀请省政安消防知识宣传服务中心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选派2名同志参加省消防学校安全知识培训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完善档案馆库房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和红外线防盗自动报警系统,增设监控摄像头22个,防盗自动报警器12个,做到了档案馆重点部位及周边无安全死角。

7、人才队伍建设。先后选派了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7名中层干部参加党校县干班、青干班和执行力建设专题学习。结合实际和需求,举办了年全市档案业务技能培训班,对市、县、乡及部分企事业单位100余名档案业务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选派20余名干部到大连、新疆等地参加国家档案局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的“电子档案管理知识培训班”学习,既拓宽了视野,又增长了才干。结合机构调整,创新选人用人方式,采取双向选择(即:班子成员选分管处室、选中层干部,中层干部选处室、选分管领导)的方式,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对11个处(室)的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中调整,树立了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