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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国有资产变革意见

全区国有资产变革意见

实施范围

1、清产核资范围。单位范围:包括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各街镇、开发园区,重点是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范围:包括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全资企业的所有资产,重点是区属各相关单位的土地、房屋、大型设备以及体量较大的公益性资产等国有资产。2、清产核资方式。清产核资主要采用单位自报方式。各相关单位按下发表格组织本单位的清产核资和自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结果。3、优化整合的对象。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原则进行优化整合。初期目标为将可以利用的优质资产优化重组成国资、城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新城、城镇化和文化旅游等8个区属企业集团,街镇和园区自行整合。重组后的企业集团,总资产和净资产要做大做优,资产负债率要明显降低,盈利模式要合理和可持续。

主要内容

1、实施清产核资(1月15日-2月8日)。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清晰掌握全区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全貌,重点是房屋、土地资产、重大公益性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股权情况。2、实施优化整合(2月20日-3月20日)。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统一审计,作为谋划企业集团方案的依据;制定优化整合方案,确定资产权属,开展资产评估;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优化整合方案,区财政局、国资办等相关部门下发资产划拨文件,办理资产无偿划转手续;根据改革方案,对规划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或重新设立,组建企业集团,办理工商登记。3、实现企业运转(3月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企业都建立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制度,建立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新的企业集团在3月底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开展实质运作。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对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层实行年度和任期内经营业绩考核,将经营者的薪酬与国有资产运营的业绩挂钩,奖优罚劣。建立完善投资管理、债务管理风险防范和规范政府性债务偿债等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机制。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区国资办牵头做好国资改革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清产核资、工商登记等工作的经费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办,并从各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脱产集中办公,负责全区国资改革工作中的资产清理、产权界定及资产确认、评估、移交以及事务协调等具体工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园区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在区国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各项工作。2、加强考核监管。本次国资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园区要从全区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好本辖区、本单位的国资改革工作,改革推进实施工作情况将及时在全区进行通报。区国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依照各自职责对改革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不配合,影响全区国资改革工作进展的,要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3、严明纪律要求。对国资改革工作中故意瞒报国有资产、漏报经营收益、虚报债务损失,强令或者授意财会人员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采取隐匿资金、突击花钱、私分、低价变卖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与单位相互串通、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以及因疏于职守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