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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应急管理考评意见

市内应急管理考评意见

一、考核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市以上驻乳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1、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系建设情况。主要考核应急与值班机构一体化建设等情况,包括机构、人员、职责和设施到位情况、工作机制及运行情况等。(10分)

2、综合规划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镇级规划体系建设及实施和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等。(10分)

3、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各类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修及演练情况等。(10分)

4、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应急会商系统设备运行、值守应急情况等。(5分)

5、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监测预警网络建设、隐患排查及整改、预警信息等情况。(8分)

6、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制订及专业物资、社会物资的储备和综合调控情况等。(10分)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镇(办事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各类专业队伍、企业专兼职队伍、专家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群众队伍等建设情况。(10分)

8、疏散避难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建立疏散指挥机构、编制应急疏散体系规划及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5分)

9、应急宣教培训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干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及应急知识“六进”等情况。(8分)

10、值守报告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日常值班及信息报告等情况。(5分)

11、督导考核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考核体系建设及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5分)

12、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主要包括预案启动、防范及处置措施、处置效果、恢复重建等情况。(7分)

13、基层基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特别是中小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科普宣传培训、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预警信息等情况。(7分)

三、评分标准

在考核中,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打分,每小项最多扣完为止(遇有特殊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1、未及时调整、公布应急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人员名单,扣2分;相关职责及应急管理制度未上墙,扣2分;政府应急办未与值班室合署办公或挂政府值班室牌子,扣5分;未配备现场指挥有关标识,扣1分。

2、未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扣3分,规划内容不完善、目标不明确、进度不到位,每个扣0.5分;未确定示范项目,扣3分,示范项目建设不到位、不规范,每个扣0.5分,承担市级示范项目建设未通过验收的,扣4分。

3、未做好预案及操作手册编修工作,缺少一项扣0.5分,不涉密预案未网上公开的缺少一项扣0.5分,扣满7分为止;未按要求实施应急演练的,扣1分;承担市级预案演练的单位,未开展演练或演练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完善的,视情扣分,扣满2分为止。

4、因值班人员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应急会商系统平台调度不灵、指令下达不通畅,每次扣0.5分,扣满3分为止;因人为因素导致应急会商系统故障扣2分。

5、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扣2分;隐患排查及整改不全面、不及时,每次扣1分;基层信息员队伍不健全,扣1分;预警信息不及时、不全面,每次扣1分。

6、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未编制,扣2分,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内容不规范,扣0.5分;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进度不符合要求,物资储备、综合调控等工作不到位,视情扣分,扣满6分为止;应急资源数据库未建立,扣2分。

7、未制定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扣2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到位,视情扣分,扣满8分为止。

8、未成立应急疏散指挥机构,扣1分;未编制应急疏散规划,扣1分;未编制应急疏散预案或未进行演练,各扣1.5分。

9、未制定应急宣教计划或方案,扣2分;培训和“六进”不到位,视情扣分,扣满6分为止。

10、值班体系不健全,值班机构或人员未落实,扣1分;信息报告网络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每个扣1分,扣满3分为止;值班记录不规范、不完善,扣1分。

11、考核体系不健全,扣2分;考核制度不完善、责任未落实,视情扣分,扣满3分为止。

12、因人为原因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每次扣1分;因预案启动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力,导致突发事件损失扩大,每次扣2分;防范和处置不力,每次扣1分;善后安置不到位,每次扣1分;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13、未完成的,每个单位每项扣0.5分。

四、考核方法

考核主要采取常态检查、季度调度、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法。日常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调度,并做好详细记录;结合日常检查,半年、年底各进行一次量化考核,按照半年赋分40%的权重、年底赋分60%的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得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罚分,最高扣1分。凡应急管理工作百分考核在95分以上的,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不扣分;95分以下的,每少2分扣0.1分,扣完为止。

六、一票否决项

无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如何,凡出现以下情况的,一律在岗位责任制考核中扣1分。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且经有关部门认定有管理责任的。

2、发生2起以上较大级别突发事件,且经有关部门认定有管理责任的。

3、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事件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