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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计划

发展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市农业和粮食生产会议精神,继续稳定全市粮食主产乡地位,确保全乡粮食种植面积达到25000亩,(双季稻12000亩,中稻1000亩),粮食总产达到10000吨的目标实现和耕地抛荒面积控制在120亩以内,乡党委、政府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1、全乡连片抛荒耕地面积控制在5亩或零星抛荒面积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

2、高铁、S320省道、余长公路沿线(可视范围400米)确保耕地零抛荒,双季稻种植面要达95%上,其他各村双季稻面积种植要80%以上,双季稻亩产力争达850公斤以上。

二、强化措施

1、严格责任:(1)明确领导责任。全乡制止耕地抛荒,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乡驻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各驻组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2)明确联片责任。联系各片的各位领导与各村完成此项工作好坏挂钩,实行同奖同罚;(3)明确包村责任。实行驻村干部与村干部包村责任制。

2、创新方式;(1)澄清底子,做到有的放矢。由驻村干部与村干部对该村抛荒耕地逐丘逐块,登记备案。(2)落实政策,依法制止耕地抛荒。①严格按照谁耕种、谁受惠、不耕种不受惠的原则,将中央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田户,不发放给农田承包户。②要坚持制止滥发补贴,凡是对耕地抛荒农户发放各项补贴的要严肃查处。发放的补贴资金要予以追回。③凡土地承包经营者,至2010年5月1日止尚未犁翻的,对所承包的耕地由村里无条件收回,按零租金重新发包。同时,至2010年5月1日止,凡基本农田已连续弃耕抛荒2年的,由集体依法收回土地承包权再发包,并由国土部门依法征收耕地荒芜费。(3)领导办点,发挥示范作用,乡党委书记谢淑洪联系龙陂村、乡长谢谢廷泉联系栗术村、乡人大主席罗湘平联系东冲村、乡政协主任梁霖联系南桥村、乡组织委员陶华英联系余冲村、分管农业的党委委员曾绍东联系枫林寺村,以上每个村都创建一个连片300亩以上的双季稻高产示范点,其他各个村要创建150亩以上的双季稻高产示范点;各村村干部党员组长要带头种好自己的责任田。(4)督促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乡里将抽调专门力量于6月底或8月底分两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乡。

3、严格奖罚:(1)凡完成双季稻种植计划和制止耕地抛荒任务的村奖励3000元;(2)凡按要求创建示范点的村,按每亩10元的标准奖励;(3)完不成任务的村每村处罚3000元(每村从转移支付中拿出3000元作为发展粮食生产治理耕地抛荒责任保证金),对连续两年黄牌警告的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和组织程序罢免其村支两委领导职务。(4)乡驻村干部拿出1000元工资作为治理耕地发展粮食生产责任保证金,完成任务由乡负责奖励,完不成任务的由乡负责收缴转为罚金,用做发展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的专项资金。

三、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25日)

(1)召开乡党政领导联席会试研究、制定治理耕地抛荒的各项措施。(2)各村召开村组党员干部会议,把中央、省、市、乡的农业和粮食生产会议精神传达好。(3)乡政府要组织干部下到各村组织群众召开农业和粮食生产动员会,散发宣传资料。(4)各村要在重要路口要悬挂横幅,书写临时标语30条以上,永久性标语2条以上。

2、调查摸底阶段(4月26日-5月10日)

各村要迅速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地头,结合春耕生产,逐村逐户调查,核实耕地抛荒情况,并建立台帐,为制止抛荒提供依据。

3、依法治理阶段(5月11日-6月中旬)

(1)形成材料。对排查出来的抛荒耕地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写出调查材料,确定已抛荒时间,做到有据可查。

(2)张榜公示。对已排查出来的抛荒耕地实行实名张榜公示,坚持阳光操作,群众监督,做到准确无误。

(3)限期复耕。对抛荒耕地的户主以乡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名义下发限期复耕通知单。

(4)依法处理。对在限期内抛荒的耕地未恢复耕种的承包经营户,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分别处罚和处理到位。

4、总结表彰阶段(8月底)

经乡统一验收后,乡政府根据验收情况,分别兑现奖罚。

四、强化领导

为确保今年发展粮食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2010年发展粮食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