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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作目标

人社局工作目标

一、重点目标

1、贯彻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年内统筹城乡就业1.1万人以上,扶持创业12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通过各项就业援助制度,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动态全就业。年内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2、贯彻落实各项人才奖励扶持政策,大力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全年引进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人才4300人以上。新建市级专家工作站3处。

3、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构建社保、监察一体化的联动工作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6%以上,养老、医疗保险扩面净增5000人以上,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净增3000人以上。

4、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年内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年检用人单位5000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劳动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

5、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各项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人员聘用、兼岗、转岗及备案工作,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入轨;完成第三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工作,将全区所有事业单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6、积极开展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选拔工作。认真落实《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首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选拔、表彰工作,年内评选50名优秀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在全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7、稳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改革实施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会同区教体局认真做好人员过渡、职称申报推荐、岗位聘用及聘后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新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8、做好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优秀评选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程序,重点做好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工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对全区科级干部进行轮训。

二、创新创优目标

1、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促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统筹和谐发展。根据《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48号)精神,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及推广力度,提高农保向社保转移率,促进居民社会保障向更高水平发展。

2、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建立“校企合作”的培训机制,在全区范围内确立一批技术含量高、用工量大、效益好的企业与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联盟”,根据企业技术需求,采取“学校培训、企业出资、政府补贴”的合作培训模式,解决培训补贴低,企业和个人培训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达到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个人提高就业技能增加收入的双赢目的。

3、建立企业欠薪预警监控机制。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欠薪预警监控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企业欠薪预警监控例会制度、欠薪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重大欠薪违法企业和欠薪逃匿企业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与电力、水务、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和比对排查,形成信息通畅、配合协调、部门联动的欠薪预警监控工作机制,提高监控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