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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新时期县级价格调研报告

物价局新时期县级价格调研报告

县级价格工作是整个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基础和窗口。做好县级价格工作,对于加强县级政府调控经济、维护县域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县域经济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毋庸置言,近年来,县级价格部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各种价格行为,深入开展细致的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本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县级价格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政府在价格管理上或多或少地存在有“越位、缺位”现象;二是“三乱”现象在个别单位、个别部门仍很严重,上级三令五申取消的收费项目,个别单位仍我行我素;三是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权力搞变相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四是物价部门有些同志思想观念还未完全从计划经济条件下摆脱出来,工作上墨守成规,业务水平不适应新时期的需求等。

针对以上问题,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新时期县级价格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必须强化认识,转变观念,从全面贯彻“*”重要思想和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县级价格工作,依笔者愚见,当前要抓好“四个四”。

一、转变县级物价工作职能,适应“入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明确工作职能是明确工作方向和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与国际接轨、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亦进一步加深,县级物价工作必须适应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将主要精力和职能转移到维护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县级价格工作职能缺位和不到位问题,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上来,突出要抓好“四个转变”。

(一)转变思想观念,准确应对“入世”挑战

按照“稳定、安全、灵活、多元”的思路,准确把握县级物价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做到心中有数,应对自如。要充分认识加入WTO后,国内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所引发的激烈市场竞争,认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复杂性和尖锐性,从而树立高度的时代感和责任感,增强“人民价格为人民”的服务意识,促进价格工作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务,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明确当前县级价格工作职能的转变,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价格工作缺位和不到位问题。从落实各项工作职能入手,在继续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必须尽快落实授权定价职能;在加强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力度;在加强城镇价格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强县、镇、村三级价格管理网络工作;在做好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必须充实价格调控和价格服务工作;在全面落实价格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同时,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现的新的职能,并把其中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争取通过法律程序确定下来。

(二)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

行风就是形象。县级物价部门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价格管理权限,严禁各种越权定价批费行为,严肃价格行政执法纪律。在价格监督检查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决克服主观随意、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在提供价格服务时,做到手续完备、行为规范、公平公正、服务到位、严禁政事不分,甚至出现趁调价定价或检查执法之机索要服务费等现象。结合全面贯彻“*”重要思想和*大精神,推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以纯性物价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转变法制观念,坚决推行依法管价治费

一是物价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法律学习、培训来丰富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依法管价治费,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二是通过全民普法教育,促进广大企业、事业单位和亿群众了解价格法规,了解自身权利义务,依法竞争,依法检举。三是县级物价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既要维护价格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要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实施价格行政处罚,使价格执法更加公正、透明、规范、正确,避免随意性、暗箱操作、人情价格等不良的价格行为。四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价格调整、制定和审价等工作程序。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和完善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争创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六是继续完善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和价格举报制度。

(四)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当好市场价格的主裁判

一是用“*”重要思想指导“裁判”工作。也就是要以“*”为标准,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深化价格监督检查体制改革,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二要努力履行“裁判”职责。以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对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合法的判断,并通过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实施行政处罚、通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引导、督促、强制市场价格行为,使之符合法律规范,达到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能顺利贯彻执行。三要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利用价格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积极促进交通、能源、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产业和教育、医疗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比如广东省南海市在交通建设方面,仅八年内,依靠价格政策,全市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八十亿元,公路客度一百六十三点三公里/百平方公里。同时,积极利用价格杠杆,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减轻农民负担,扩大内需,贯彻扶持商业批发市场、房地产、高科技产业、农村用电市场等价格政策,努力推进电力“两改一同价”工作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

二、拓展物价工作思路,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物价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综合反映。县级物价工作必须采取灵活、有利的措施,“通过”四方面的努力,为本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通过清费减负,改善投资环境

继续落实减负的一系列价格政策,推行收费年审、价格政务公开和乡镇企业统一“窗口”缴费制度。清理各种保证金、抵押金、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改善软环境,增强对外资、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二)通过各种促进消费的价格政策,改善消费环境

抓好清理、整治汽车购买、使用、保养过程中的各项收费,促进汽车消费。抓好整顿涉农收费,如中小学收费、生活用水、用电等乱加价,乱收费,促进农民消费。抓好清理房地产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不合理收费,促进住宅消费。抓好加强旅游市场和旅游景点相关价格管理,促进旅游消费。抓好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智力开发教育等方面的价格、收费政策清理整顿,促进经济增长。

(三)通过抓好价格、收费秩序整治,改善竞争环境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实施价格检查工作中,对一些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要公开曝光,性质严重的要提交纪检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以反价格欺诈为重点,制止垄断价格、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通过疏导价格矛盾,改善经济环境

合理的价格结构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县级物价部门要通过疏导价格矛盾,深化价格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合理的价格结构,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对一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中的不合理价格,如房地产、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等收费,要逐步疏导,使之趋向合理,促进经济结构的顺利调整。

三、创新价格管理机制,促进价格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创新价格管理机制,既是加入WTO的需要,也是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以农业为主的广大县域范围,创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监管新体制,无论对中央、省、市(地)价格主管部门还是对县级价格主管部门,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要用新的思想观念、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进行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体制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要进行政府定价管理方式的创新,价格社会监督方式的创新,价格执法手段的创新,农村价格管理的创新。通过创新解决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创新使我们的县级价格工作能够适应形势的要求,努力实现“四个创新”。

(一)创新政府定价管理方式,引入成本约束机制

即由过去偏重于监督检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转移到打击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由过去偏重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转向所有价格行为主体;由过去偏重于有形商品的价格,转向有形商品价格、无形商品价格并重。运用行业平均成本作价的政府定价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定价机制,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进行管理,划分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范围和审批程序。在审批定价过程中要引入成本审理机制,从而确保定价的准确性。

(二)创新价格社会监督方式,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和鉴证制度

加强对每一重大价格政策实施前的听证、论证,广泛咨询社会各阶层、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价格政策的顺利实施;加强价格定价的预测,向群众宣讲价格政策或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尽可能把价格定得公正、合理,容易为当地群众所接受;重视发挥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社团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和新闻媒体对价格的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继续开展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和“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重视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和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提倡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大力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证和旧机动车交易应税应费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其生产经营、抵押、拍卖等物品以及工程审价、经济纠纷、清产核资等相关商品或服务价格进行认证;做好价格政策咨询工作。

(三)创新价格执法手段,加大价格监管力度

从重实际轻程序转变为两者并重,改变现行价格执法只停留在“查文件、看帐本、抄发票加总数”的做法,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纠风和农民负担监督等部门,利用各方面的合力,共同开展治乱减负工作。以《收费许可证》发放和年审作为重要手段和途径,突出重点,对企业和农民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收费、国家明令肇上的收费以及收费金额大的项目要作重点监管。提高收费透明度,搞好收费公示,特别要全面落实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加大对涉及农民的教育、药品和医疗、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以及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乱加价、乱收费的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农村和收费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四)创新农村价格管理体制,将物价工作向镇、村延伸

这是新的形势对县级价格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是价格工作与时俱进,实践“*”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在乡(镇)设立价格监督站,配备物价助理员,在村(庄)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把农村中党委和政府最关心、农民最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作为县级物价工作的主攻方向,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检查,保持高压的态势;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及时调整农村价格管理的内容,对影响农民生产、生活较大的价格和收费,通过合法程序及时将它们纳入县级价格管理的范围。

四、加强物价队伍建设,提高物价管理人员的素质

队伍建设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课题,是一个单位事业能否发展的关键。县级物价主管部门要适应加入WTO需要,培养造就一支廉洁高效、业务精士、纪律严明、勇于创新的高素质物价工作队伍,做到“四个加强”。

(一)加强思想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经常组织物价工作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用*大精神武装思想头脑,指导价格工作实践,全面贯彻“*”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话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提供价格保障。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

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人员到不同层次院校进修培训;通过不同途径,引导物价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世贸知识和电脑技术,逐步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动力,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人员结构的优化,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按照国家公务员标准,实行竞争上岗,鼓励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实行年终自查民主评议和领导审核制度。推行奖勤罚懒制度,对工作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或提升;对工作差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纯洁价格工作队伍

一要抓好党风廉政的学习、教育,使大家正确对待权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二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物价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四要经常开展物价干部形象讨论,营造讲学习、讲实干、讲业绩的良好氛围,内强素质、外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