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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物价检查分局活动的实施计划

群众满意物价检查分局活动的实施计划

根据*价检〔*〕114号和泰纪〔*〕12号关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物价部门实际,为有利于创建活动认真、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就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物价检查分局”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创建目标

要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健全长效机制”为主题,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结合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要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物价检查分局。具体创建目标是: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价格行政执法“五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旅游邀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推销商品和从事经营服务;不准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办案制度,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一般价格违法案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递交《调查终结报告》,一个月内完成案审小组初审,三个月内经案审委审理后制发法律文书;价格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办理实限办理价格举报件,杜绝因举报案件办理不及时、处理不恰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增强执法责任意识,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制约。

(三)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为已任,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价格监督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价格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语言文明,举止礼貌;举报工作人员对待投诉举报的群众要热情耐心,不推诿不拖延。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四)优化服务环境:工作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务公开完善,该上墙公示的要公示,该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要统一。工作人员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举报中心人员要按有关价格举报、咨询的规定实施优质服务,对举报、咨询做到有问必答。

(五)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文处理、案件审理、考核、考勤、节假日值班、举报电话接听、来信来访登记等各项工作规范,严格按制度办事,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落实对外承诺。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民情反映制度,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价格问题,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

二、创建活动步骤

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提出措施,落实责任,一抓到底。具体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和发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

县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存沐局长任组长,林志锦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纪委、办公室、检查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物价检查分局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进行具体部署动员。

(二)检查和创建阶段(5月至7月)

在局统一领导下,物价检查分局要根据“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对照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并严格执行;三是要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营造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将创建活动与查纠问题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各项制度以及“四条禁令”等执行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物价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各项物价业务工作的较好完成。

(三)推荐和考核阶段(8月至9月)

待省纠风办评选办法出台后,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由物价检查分局进行自评,局组织人员开展考评,符合条件的,向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局推荐。

(四)总结和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

全面总结物价检查分局创建活动,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努力构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和培训、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提高创建活动成效,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促进政风和行风的根本好转。

三、创建重点

(一)重点开展“五访”活动。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深入推进,开展“访乡镇、访社区、访企业、访学校、访医院”的“五访”活动,在开展价格服务的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和社会关注的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价格问题。重点:一是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重点检查:农业生产资料(罗阳、雅阳、司前等农业较发达乡镇的供销社、农技站)、农民建房(国土、规划建设、房管三个系统)、农村用电用水(经权限部门定价的雅阳、三魁、仕阳、司前、彭溪五个水厂)、有线电视(县有线电视台)、殡葬(县殡葬管理所)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结合实施各项惠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建设的价格政策,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惠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交通运输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县客运中心、县交通开发客运中心、雅阳客运中心、三魁客运中心等四家、公路交通清障施救1家及县交通系统的公路客、货运站场服务收费、公路交通清障施救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及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执行情况;三是开展教育和医疗行业轮查。重点对县二医、疾控中心和各36个乡镇卫生院,医药价格重点检查医疗服务、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及降价药品价格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切实加大价格维权力度。进一步重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年内完成12358价格举报平台系统建设工作,实行价格举报工作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提高价格投诉举报反应灵敏度和处置力度,进一步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效能。同时,对联名举报、社会影响大的价格举报件,要积极向政府或上级价格部门报告情况,努力加大处理力度,积极实施领导接访、下访,集中调研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问题。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这次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局首次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是深入推进物价检查分局工作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载体。物价检查分局要充分认识搞好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它们建设成为优质服务、公正执法、规范管理的人民满意的站所,从而进一步提高增强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切实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人参与。

(二)突出重点。创建活动要有针对性,既要兼顾一般,更要突出重点。要突出把握好三点:一是要抓住一个“根本”,即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把加强物价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物价监督检查干部队伍。二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夯实干部爱民、为民、利民,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公正廉洁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既要注重创建,又要着力纠正薄弱环节,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完善。

(三)注重实效。创建人民满意物价检查分局所,要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突出位置,始终抓住求实效这个关键,着眼于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基层突出价格问题,切切实实在价格工作上为民办实事。要把开展创建活动与深化物价部门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与争创满意单位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搞好物价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物价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树立起新时期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以取得较好的实效。

(四)加强领导。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指导和督促。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发现好人好事,及时推广;查出存在不足,及时纠正。创建活动实行分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创建目标任务的较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