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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纪检监察实施打算

卫生局纪检监察实施打算

全县卫生系统纠检监察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化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以及省、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我县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重点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纠风、抓效能、抓案件、抓队伍,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推进我县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深化教育,增强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论述,为反腐倡廉建设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坚持以全县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和权力观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教育,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勤政教育,将廉政教育与勤政教育结合起来,促使全县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为廉政建设打下基础;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对公款吃喝、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等监督和查处,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文风和学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进站所(中心),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紧紧围绕“权、钱、人、项目”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健全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行政班子工作规则,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会议作出决定;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健全落实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制度规定,严格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三)完善措施,强化监督,预防违纪违规行为

加强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卫生方针政策以及改革措施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是新时期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出台后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部门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效能监察,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小金库”、“帐外帐”、私立帐户等违反财政纪律现象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农村卫生等项目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四)以人为本,提升形象,巩固“双评”成果

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全县卫生系统将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县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国情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撰写警示教育读本《警钟长鸣》读后感,开展医德医风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动态监督,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并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示范科室、医德医风示范岗创建活动,树立医德医风先进典型,引导医务人员争做人民满意的医务工作者;继续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组织服务对象、卫生行风社会监督员等各方面人员监督卫生行风;督促医疗机构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进一步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督促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督促卫生行政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行政审批、许可、执法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医疗机构推进院务公开,制定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布工作,重点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公开;严格执行《县医疗卫生单位设备配置管理暂行规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招标采购;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健全和落实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处方管理办法》、医药购销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和医院经济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落实;督促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违规的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医院领导的责任。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取消其两年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资格。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积极推进医疗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继续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着力解决“公仆”意识不强、行政慢作为、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至上等问题,努力实现“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五)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重点查办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工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和我县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视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建立实名信访举报回复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保护干部。

(六)提高能力,强化素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意识,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做公道正派之人,建公平正义之家”活动,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注意自身形象,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加强能力建设,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卫生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重视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围绕卫生中心任务、贴近卫生业务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卫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