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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卫生事业发展计划

市区卫生事业发展计划

为实现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事业发展成就

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卫生事业突飞猛进。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迅速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效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条件和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与年相比,婴幼儿死亡率9.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3‰,分别下降了3.83和4.12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3.5/10万以内;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提高了1.7岁。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迅速扩大。截止年末,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977个(不包含嘎查村卫生室),比年末增加152个。其中,医院67所(包括三级综合医院4所,二级综合医院12所,二级以上中蒙医院15所,民营医院15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3个,卫生监督机构11个,妇幼保健机构1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个,乡镇卫生院239个,卫生所491个,疗养院等其它卫生机构43个。另有嘎查村卫生室3375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16774张,卫生人员2336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049人,执业(助理)医师8508人,注册护士5119人,分别比年增长46.6%、30.8%、31.6%、13.7%和71.2%。另有乡村医生4909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85人、病床3.65张。年末,全市卫生系统固定资产总值由年底的9.2亿元增加到37.6亿元,增长4倍多;房屋建筑面积由96.5万平方米增加到155万平方米,增长60.6%。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平均面积由863平方米增加到1200平方米,增长39%,分别有55.8%和96%的卫生院实现了楼房化和暖气取暖。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由4798台(件)增加到122767台(件),增长近25倍,拥有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达163台件。年医疗卫生总收入达到27.8亿元。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强化。,全市共筹集资金2.26亿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其中1.3亿元用于加强11所疾控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装备,6800万元用于14所医院传染病病房建设,800万元对9所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新改扩建,2000多万元对中心血站实验室和采供血设备进行了建设和更新。坚持以免疫规划为中心,“五苗”(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乙肝)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百破、麻风、麻腮风、乙脑、A群流脑、A+C群流脑、甲肝)接种率达到90%以上。鼠疫、肝炎、艾滋病、结核病、人禽流感、甲流、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报告与处置及时率达到100%。卫生执法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监督触角向农村牧区延伸,卫生执法监督覆盖率达100%。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有效落实,孕产妇和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率均保持在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到99.9%。采供血工作处于自治区领先水平,全市医疗机构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年供血量超过10吨,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三)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抓住国家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拉动内需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共投入资金18亿元,对全市4所三级综合医院、11所二级综合医院、9所中蒙医院、130所卫生院、80个村卫生室、1所专科医院、13所社区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级医疗机构共投入资金4.6亿元,进行了设备更新和装备。全市三级综合医院由2所增加到4所。年全市总诊疗人次达到1690万人次,出院46.4万人次,手术8.2万人次,比年分别增长12%、90.9%和20.6%。全市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上腹部手术、下腹部手术、剖宫产手术的分别增加到总数的26%、85%、62%;能够开展急诊急救、中蒙医业务的分别达到78%和85%。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累计采购药品32.5亿元,有效降低药品费用4.4亿元。

(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有效建立。年新农合制度在我市开展试点工作,年实现全覆盖,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新农合市级信息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范围内实现异地就诊网上即时结报。全市农牧民户籍人口参合率由年的86.9%提高到年的90.55%(常住人口参合率95.67%)。筹资标准由年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年的150元。共筹集新农合资金12.64亿元。累计大病住院补偿农牧民93万人次,补偿金额9.9亿元。门诊补偿1084万人次,补偿金额1.37亿元。年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3.8%,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参合农牧民受益度明显提高。

(五)人才队伍建设和医教科研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专科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提高到58%,高级职称人员比例提高到6.2%。共引进研究生125人、本科生1441人、专科以下258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38%。继续实施科教兴医战略,4个临床学科步入自治区重点学科行列,培养50名学科带头人,推广实用适宜技术50多项,引进和新开展先进技术100项。开展自治区继教项目800项,涉及57个医学学科,覆盖率达到95%。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4项,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10项,市科技进步奖60项。累计培训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乡镇卫生院人员和乡村医生14861人次。

(六)中蒙医药事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中蒙医实现归口管理,事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市中蒙医药从业人员达到3689人,其中15所中蒙医院中蒙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达到662人。全市85%的卫生院和8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中蒙医科,50%以上村卫生室能应用中蒙医开展诊疗活动。年全市15所中蒙医院业务总收入达到3.3亿元,总诊疗人次突破100万人次,固定资产总额达到4亿元,开设病床2482张,有万元以上设备1006台件。中蒙医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拥有心血管病、肾病、肛肠病、结石、康复、针灸等特色专科67个。中蒙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不断加强,中蒙医文化建设初见成效。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重要阶段,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和外部环境,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一)卫生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外部环境。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康是重大民生问题,要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和思路,把卫生工作作为民生问题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必将提高到空前的高度,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最直接的政治保证。

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方总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并突破百亿元大关,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以富民强市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的发展思路。财政支出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卫生财政支出比例将会进一步提高,必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十二五”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关键时期,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医疗卫生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将得到有效发挥,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最持久的动力。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速实施,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多政策支持。“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作为“十二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已经进入深入实施阶段,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项目倾斜也进一步体现,包括卫生事业在内的全市各项事业都会获得更多更大的支持。特别是最近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与此同时,我市作为北京-对口支援与协作重点发展地区,将把北京-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推向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领域,为全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新的、更大的动力。

(二)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卫生防病治病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以及生产生活方式迅速变革,全市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老龄化日趋严重,疾病谱更为复杂;老的传染病死灰复燃,新的传染病不断出现,卫生应急工作处于常态化;精神卫生问题凸显,形势日益严峻;人民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性。卫生防病治病任务更加繁重、压力进一步增大。

二是卫生投入补偿机制不健全。多年来未能建立有效的投入保障机制,现有卫生经济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卫生投入达不到自治区要求的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的幅度,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人员经费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不足,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弱化,医疗费用增长过快。

三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合理并存。作为自治区人口大市,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和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心城区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薄弱且质量不高,社区卫生机构发展缓慢。南北地区之间、医疗与预防保健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发展不协调。公立医疗机构大而全,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滞后,缺少有效竞争。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四是人才问题成为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在人员总量上,卫生技术人员过多集中在城镇,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护理人员、社区全科医生和预防保健人员数量达不到国家配置标准的要求。在人员结构上,卫生队伍数量与人才质量之间发展不协调,高层次的医疗卫生人才、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职业化医疗卫生管理人才匮乏,出现了学历结构偏低和职称结构失衡现象。加之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了队伍不稳定。

五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不够,业务用房状况和专业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卫生职能的有效发挥。卫生应急救援网络不健全,指挥调度不统一,条块分割难以形成合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急需提高。

三、“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牧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核心,依靠科教兴医、人才强卫,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公益性原则,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扩大服务供给,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3.坚持因地制宜。准确把握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和主要矛盾,立足市情,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建立符合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4.坚持中西医并重。贯彻落实扶持中蒙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蒙医药特色和优势,实现中蒙西医药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民族医药服务需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多元化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指标

1.到2015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左右。

2.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

3.到2015年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增加到4.2张。

4.到201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到2.2人。

5.到2015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内。

6.到2015年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2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城乡合格预防接种场所建设覆盖率达到90%。

7.到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区人口95%以上。

8.到2015年全市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

(五)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建设项目,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力争在“十二五”,使全市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得到一轮强化建设,使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与功能更加完善,覆盖城乡、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着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危险因素,加强重点人群的预防保健,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以旗县区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嘎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分工协作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使医疗服务体系更加有效、便捷地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通过服务体系建设,力争使全市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在现有4所的基础上增加到6-8所,三级中蒙医院达到3-4所,旗县区综合医院和中蒙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水平,甲级卫生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一个街道社区至少建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划目标。要解放思想,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增加医疗资源,扩大服务供给,建立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在此基础上,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在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和提高新农合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提高疾病经济风险分担能力。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降低到30%以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贫困家庭覆盖率,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90%。完善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新农合信息化网络,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市级统筹。

四是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全市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坚持基本药物网上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和配送,规范市县两级药品招标采购行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年内实现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价销售。逐步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立起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五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全市市县两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建设市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搭建市级层面及中心城区卫生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结合实施旗县区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加强旗县区医院急诊急救120信息指挥系统和网络医院建设,并实现全市联网,架构起全市范围内指挥顺畅、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完善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提高全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能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突出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主线,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2020年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赤卫发〔〕58号),建立完善卫生科技人才保障机制。大力培养卫生系统医学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注重业务骨干队伍建设,形成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人才梯队。加强在职技术和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岗位培训,开展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技术队伍素质。加快重点学科、领先学科建设,力争使全市自治区重点学科增加到8个以上,有1-2个学科进入自治区领先学科行列,使学科建设工作走在自治区各盟市前列。

(六)重点工作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卫生财政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完成阶段性医改任务。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稳固和提高参合率,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和农牧民受益水平。积极推进市级统筹,加快支付制度、管理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新农合信息化网络,全面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政府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全市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逐步向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展。基本药物全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大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保证用药安全。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加快建成县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和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明确政府举办公共卫生的职责,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水平,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1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公共卫生服务。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增加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维护公立医院的社会公益性质。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度、规划、指导、监管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责。探索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积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有效增加医疗服务供给。

2.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卫生事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坚持以农村牧区卫生工作为重点,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旗县区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嘎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农村牧区卫生资源配置。努力做大做强旗县区医院,充分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对口支援和技术合作等作用。继续实施“城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机制,采用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设备支援等方式,提高农村牧区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能力。推进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50所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应急救治能力。强化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500个,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乡镇卫生院对嘎查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创建工作。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以实施鼠疫和布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抓好霍乱、非典、人禽流感、甲流、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持免疫规划成果,控制重大疫情的发生和流行。重点夯实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网底,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中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切实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实施安全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完善疾病监测和报告体系,提高对疾病的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确保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反应灵敏、高效运行。做好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重点实施好农村牧区人畜安全饮水等地方病防治项目和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防治项目。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各项防治措施。开展居民饮用水卫生学评价工作,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水质检验检测体系。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成果。实施改水改厕等改善环境卫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积极推进“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城乡除四害工作。加强全民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为重点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48号),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

4.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监管,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卫生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质量、抓安全、抓服务上,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以临床路径实施为重要抓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加大临床检验的质量控制,加强临床药事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继续优化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积极推行病人门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努力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合理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与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全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以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法规,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的重点部门(科室)的院感管理工作。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广告,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深入发展,确保无偿献血临床供应,确保采供血质量和血液安全。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护士条例》,维护护士权益,稳定护理人才队伍,努力提升护理服务和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5.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升综合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协调职能。实施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条件。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健全卫生监督工作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卫生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基层卫生监督覆盖率。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监督的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为支撑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提高卫生监督的信息化水平,推进综合执法,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全面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加强传染病和学校卫生监督。积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计划生育“两非”行为。

6.加强中蒙医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坚持“中蒙西医药并重”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和促进中蒙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以旗县区中蒙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中蒙医科为骨干,嘎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牧区中蒙医服务网络。加大政府对中蒙医药事业的投入,进一步改善中蒙医基础设施条件。以专科专病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中蒙医药特色优势。加大中蒙医药科学普及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中蒙医整体服务能力。健全中蒙医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中蒙医药在疾病防治、应急处置和治未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蒙医机构中蒙医药专业人员比例达到全院卫生技术人员60%以上,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中蒙医药人才队伍。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蒙医科建设实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蒙医科和中蒙药房设置达到100%,所有嘎查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蒙医服务。进一步推进“三名三进”和“治未病”工程。探索建立集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蒙医保健服务体系。

7.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全体城市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完成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投入机制改革,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推进社区卫生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一体化管理,全面实行信息化网络管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住院定点单位,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康复在社区”的目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实现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医护比例1:1的目标。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执业监管,建立健全以服务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卫生服务。

8.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贯彻国务院《母婴保健法》,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社发〔〕489号)。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专业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规范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加强市级和旗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医疗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幼五期保健、产科、儿科以及新生儿科等基本医疗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整体服务能力。严格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制度,完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加强婚前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强化乡镇卫生院防保科、产儿科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落实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及急救、转诊制度。广泛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巩固住院分娩率。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水平。全面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妇幼卫生项目,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

9.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卫生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强化医疗服务和收费的监管。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广大卫生工作者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忠诚为人民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本规划是未来5年我市卫生发展的宏伟蓝图,也是今后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领导,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实现“十二五”卫生发展目标提供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二)加强卫生投入,注重协调配合。卫生事业投入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协调。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原则上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时,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及国土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完善协作机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落实规划所需经费,合理使用,科学实施。

(三)加强政策研究,细化实施计划。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关于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及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本规划的各项措施及工作计划,集中人力、财力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撑和技术支持。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中期评估。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年度,分解到基层单位。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小组,适时组织对本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着力指导规划的实施,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从组织纪律上保障本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实施重大项目,推动规划落实。“十二五”,针对卫生事业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需要,重点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针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人群健康行为、健康危险因素和蒙中医药发展,实施专项行动计划,促进“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