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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各镇(街)统计站,县有关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统计发展和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四大工程”,奋力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对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县统计法制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一、狠抓学习,提高法规理论水平

(一)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学习工作。以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重点,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工作。本年度力争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继续集中学习一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二)继续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局学习计划之中,全年干部职工统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次,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三)切实做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工作会议、专业培训会、年报会、调研等机会,抓好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镇(街)、村(居)委会的统计人员的普法学习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按照我局与各镇(街)统计站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要求,积极配合协助各镇(街)贯彻执行好《统计法》。

二、广泛宣传,形式多样

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宣传单,利用《统计月报》封面封底进行宣传,通过普法办普法考试等形式向县领导、部门、镇(街)、企事业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进行广泛宣传;与部门、镇(街)联合开展宣传统计法制的现场咨询、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下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开拓统计“六五”普法新局面。

三、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进一步搭建统计执法人员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增强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逐步提升统计执法的影响力。

四、加强巡查执法,提高统计公信力

(一)加强巡查。要完善统计巡查方案,精心部署巡查工作,从点到面逐步推进,不断扩大巡查范围。重点对“三上”企业进行巡查,要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巡查效果,真正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二)加强督导。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好现场指导、工作督查、专业抽查等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县的统计普法工作,努力提高统计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三)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规范、科学、公正执法;加大检查办案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认真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审评查,努力提高案卷质量;今年立案查办案件至少1宗以上,重点是对联网直报的“三上”企业和镇(街)统计站的多次不按时上报报表、报表数据明显失实的,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