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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发展基层建设计划

统计局发展基层建设计划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区统计局《*区20*年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年”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部署,我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年”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这项统计基础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和内容范围

“强化年”活动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整改、巩固、深入、提高,继续加强对统计规范化活动创建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巩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并以示范单位带动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由点到面全面铺开,进一步提高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水平。

“强化年”活动的工作范围是:一是继续推进村居和工业企业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二是从工业和农业拓展到其它产业,包括二级及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2亿元以上批发业、5000万元以上零售业(汽车销售业为1.5亿元以上)、三星级以上住宿业和2000万元以上餐饮业;三是开始着手开展政府部门统计基础建设活动,选择若干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比较紧密的指标所涉及的部门进行规范化创建活动。

在“六个有”(有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有稳定的基层统计队伍;有必要的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有完整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有健全的原始数据统计台帐;有完善的统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规范基层统计工作。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在地统计的要求,全面加强对辖区内企业、个体户以及村居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实现网上直报,逐步建立起本级的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业以及服务业等抽样调查,重点镇(街道)要分专业建立法人单位名录库。

二、各实施阶段及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年5月-6月)

制定20*年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计划,确定具体创建对象,明确工作目标,保证该项基础性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进行。

根据区统计局动员会议和考核意见精神,于6月底召开全镇动员工作会议,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布置。

(二)实施阶段:(20*年7月-8月)

7月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月。由区统计局对列入本次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本镇村居、企业统计负责人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明确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开展督导和检查。督促统计机构人员、办公设备、工作制度等组织建设的落实,重点指导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档案、名录库建设等业务建设。检查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的统一性、调查方案的科学性、统计报表收集和统计数据处理的规范性及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及时了解创建单位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对好的经验要予以交流借鉴,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门指导并督促整改。

(三)验收阶段:(20*年9月-10月)

根据实际情况于9月底前对本镇范围内统计基础建设单位采取上门验收和集中送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验收。

区统计局基层基础建设办公室将抽取10%-20%预验收合格单位于10月初开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对合格者发《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