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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加快信息化建设发展计划

统计局加快信息化建设发展计划

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发展宏观调控成果,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重要年,也是实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统计工作明年的总体思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发展、创新、节约、稳定、为民”,围绕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引领“和谐创业”,增强前列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改革与创新,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大力提升统计服务和管理水平,全力搞好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继续深化统计基础、统计法制、统计信息化和统计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与社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当好“测报员”。

一、力促统计服务再创新局面

加强统计监测预警,跟踪反映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进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运行态势和领导与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对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新农村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进行深入地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观点鲜明、分析透彻、对策可行的统计资料,在增强政府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上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做好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并组织开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加强统计宣传工作,全面反映“十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成就。

二、全面推进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20*年1月起正式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统计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中的“晴雨表”和“指南针”作用,不断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作贡献。同时根据《杭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杭州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杭州市统计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做好对各区、县(市)服务业发展的考核和对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考核。

三、稳步实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城区统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统计的监督职能;同时根据中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精神,按照省调查总队的统一部署求,做好调查队体制改革工作。

四、切实搞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要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建县、乡、村三级农业普查机构及普查员队伍,制订总体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在我市余杭区开展的部级试点,精心组织好业务培训和市级试点,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20*年1月1日正式开始的普查登记奠定坚实的基础。要通过第二次农业普查,基本摸清我市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现状,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依据;为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资料。

完成经济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巩固经济普查的成果,做好经常性统计与经济普查的衔接。以普查数据为基准,调整好历史数据,搞好20*年定报、年报数据的衔接工作。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公报的、资料编印等工作,积极开发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五、继续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改革的意见和省的具体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杭州实际制定我市的具体贯彻意见。市对区、县(市)正式实施GDP等主要经济指标“下管一级”和“下算一级”,进一步规范全市和各区、县(市)GDP核算工作和数据时间和方式。重点加强对区、县(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价格指数等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的监测和质量审核评估工作,准确反映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经济增长过程中能源、重要原材料、水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统计监测;开展对全社会能源消耗测算,积极探索绿色GDP核算。规范健全规模以下经济的抽样调查制度,完善社会和科技综合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城乡住户调查等工作。

六、提升民情民意调查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网络健全、反应快捷的调查优势,关注民生,倾听民声,架起党和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桥梁,不断完善民情民意调查网络,采用先进调查技术设备,提高调查艺术水平,紧紧围绕市委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积极开展民情民意调查,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依据。

七、强化统计基础和信息化建设

认真抓好区、县(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完善部门统计信息报送机制。积极推广应用杭州统计综合数据库系统,提高基层企业网上报表的直报率,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完成首期《杭州社会、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

八、加大统计法制建设力度

努力把统计工作转入法治化轨道。认真抓好“五五”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宣传由总理签发的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增强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要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保护调查对象的权益。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继续对区、县(市)和部门贯彻执行统计法、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开展统计巡查。

九、打造一支高素质统计队伍

要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积极推进统计文化建设,从弘扬杭州统计精神和统计理念等方面着手,营造团结和谐的统计工作氛围,培养忠诚统计、坚持原则、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造就一支团结有为、能挑重担、朝气蓬勃的统计干部队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和争创满意单位的要求,抓好勤政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继续开展专业培训、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全面提高我市统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保证机关科学、高效运作。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解放思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全市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20*年各项统计改革与建设任务,努力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