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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安监执法计划

地级市安监执法计划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区)安监站、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参与执法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落实计划,务求实效

各镇(区)要根据委托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规范执法,提高水平

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填制,认真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裁量适用得当。建立并完善2013年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在开展执法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检查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检查结束后要将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和市“三合一”信息平台系统。逐步建立执法检查“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各镇(区)要在2013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执法工作总结上报市安监局法规科。

强化服务,执法为民

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要进一步确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把“优质高效抓服务,严格执法促规范”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主题。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的原则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纠正。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法规科每月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将作为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