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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完善行政管理发展计划

司法完善行政管理发展计划

司法的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围绕“平安*”、“法治*”建设,加快开展“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创建活动,进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五五”普法,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团结拼搏,为*又快又好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化“五五”普法,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1.积极协调,建立完善普法各项制度。在坚持普法五项机制的前提下,继续建立完善普法工作制度;要继续加强决策、学习、督查、评比、通报等规章制度建设,并使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要制定和优化各类工作细则和标准,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要加大奖惩力度,促进“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各项目标和任务。

2.全面发动,顺利启动普法面授工作。在普法教材到位的基础上,指导全市各镇(场)、部门普法内容、普法课程的安排,全面发动全市的普法面授工作,及时调配讲师团人员的授课任务及帮助邀请法学专家,提高全市普法面授质量。

3.强基固本,夯实普法基础工程。针对普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软硬件建设,继续建立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使之成为集声、光、电一体的多媒体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制定有关制度,规范基地实践活动。积极发挥“新市民道德法制学校”的功能,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开拓创新,着力提高全民普法实效。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普法方法,以求达到理想的效果。在拓宽思路,创新形式上要注重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相结合,使普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建设;三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教育人们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护法,实现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相结合,以法治文化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三十项重点工作。来源于: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巩固并扩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继续巩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提升档次。在硬件求硬、软件求优、队伍求质、制度求新四个方面下功夫,把创建工作向更高的层次上推进。对未达标的三个司法所加强指导,在创建工作中少走歪路,力争全部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考核。

2.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加强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提高调解人员待遇,建立调解主任选拔任用机制,使一批懂政策、熟悉业务、受群众拥护的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民调队伍中来。要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加快排查的信息反馈。要密切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三者关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要轮训、培训司法所和调委会人员,不断丰富他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要形成排查机制,多方密切配合,并开展专项整治,减少纠纷隐患。

3.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处置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预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工作,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依法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直接为上访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群众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解决问题。二是积极为信访部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协助信访部门对无理纠访的人员进行法制宣讲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

4.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社区矫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社区矫正的专业知识、工作情况、工作业绩的报道和介绍,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同相关政法部门的协作,切实做好各项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联络员、志愿者等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监管、教育、帮助、服务等能力方面的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尤其要加强对心理矫正专业知识的培训,计划2010年培训二十名心理矫正专业人员,为各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评估提供可操作的人才。

进一步加强矫正分类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针对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继续采取不同的矫正措施,全面实施一、二、三级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对矫正对象范围、管理时间、管理要求、工作要求、奖惩措施等都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要探索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使社区矫正工作稳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奖惩制度,提高矫正对象的积极性。按照《*省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规定》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下发“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假释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奖惩报批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矫正对象实行计分考核。严格按章办事,实施司法奖励,进一步规范司法奖惩的各种手续,有效地调动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积极性,提高教育矫正的质量,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5.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针对农村的特点,做好回归人员的口粮田、必要的住房、稳定的生活来源、及时的跟踪帮教等工作,避免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优化法律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法律服务管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1.努力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要动员全体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地方的重点工程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组建服务平台,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要研究和制定法律服务业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研究和制订法律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努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要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广泛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制度,确保每个律师全年培训达到40课时以上。通过教育,努力提高律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依法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大力倡导律师文化建设,树立开拓创新、干事业、求发展的行业理念,培育积极健康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职业风尚,增强律师的职业认知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3.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律师主动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做好传统诉讼领域业务的同时,非诉讼法律服务力争达到法律服务总量的50%以上。积极为顺利推进各项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为满足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坚持服务为民的宗旨,做好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区的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继续利用好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法律服务业的宣传。在市报上大力宣传20*年度优秀律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公证员的先进事迹,继续组织好优秀律师进行电视点评,以天合所为基础,面向大众,做好电台“律师在线”的咨询直播工作。鼓励律师事务所在新闻媒体中设立专题节目,在宣传法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提高社会公众对我市律师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5.切实规范公证行为,确保公证质量。要在完成公证岗位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据《公证法》完善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好“公证程序规则”,依法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办证质量。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

6.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借办公场所搬迁之机,搞好法律援助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在硬件上达标。在内部管理上,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指派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督办和回访制度、旁听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行风监督制度、协调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要实行援助案件电脑化管理,启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将律师值班咨询、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指派、案件的承办情况等用电脑进行操作。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指导,积极发挥援助站的功能作用,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7.实施有效的管理机制,促进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继续推行和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重点实行八项制度。一是继续开展好优秀律师“12348”值班咨询;二是律师事务所评选年度人物,各法律服务单位建立年度先进人物光荣榜,并上墙公布;三是实行处罚制度,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规、违纪现象,分别由协会进行处罚;四是开展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评比;五是实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末位警示制度(测评不足80分者),对末位者由局领导进行谈话帮助;六是继续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实行风险告知制度、质量跟踪卡制度(含公证处);七是开展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十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评比活动;八是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实行二次投诉查实解聘制度。

四、教育与管理并重,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1.加强学习教育。要认真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思想;继续学习贯彻党章;和谐社会理论;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拓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巩固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重点开展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政教育等,引导全体人员增强荣誉感、树立责任感,激发在岗位上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三是抓好典型培养工作。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推出具有“先进性、时代性、行业性、为民服务性”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在全系统开展“十佳司法行政标兵”评比活动,不断把“争先创优”活动引向深入,在全系统营造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四是抓好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要把司法文化建设纳入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对司法文化的理论研究,深化其对司法行政工作影响的认识,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促进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2.加强培训管理。以强化培训和岗位锻炼为手段,以培养“业务能手”为目标,重点抓好岗位专业化练兵、轮岗交流、培训考察、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好中心组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要善于拓展新思路,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二是建立科学考评机制。一要制定各类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制度;二要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三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平时考核,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指标尽可能细化、量化,使干部考核工作能准确反映干部的真实面貌。三是加强轮岗交流。在本系统内实行干部岗位交流。采取机关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的形式进行,不断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人员配置,选好配强中层干部,力求达到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作风建设。全体司法行政人员要以强烈的事业心,从维护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高度,不断增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信心,增强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光荣感;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深对司法行政工作现状和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要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关心基层,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及时发现基层好的经验和典型,积极协调和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抓出实效;要积极引导和开展“争先进、创一流”和立功创模等争先创优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培养和宣传典型,扩大司法行政典型对社会的积极影响。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