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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活动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活动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体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全民健身计划》以及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幸福”的建设,努力践行体育亲民、体育便民、体育利民的宗旨,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推进城乡社会体育资源均衡配置,着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全民健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体育成为人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树立良好的生活理念,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体育设施更加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基本健全。

(一)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数显著增加。城乡居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达到40%,其中16岁以上的城市居民达到2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15%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不断提高,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使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城镇居民优秀标准达到15%,农村居民优秀标准达到10%。继续落实“阳光体育工程”,使在校学生在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市民人均寿命提高到75岁。

(三)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不断改善。基本建成“一场、一馆、一池”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全县319个村建有健身场地。农民健身工程试点乡镇2个;50%以上的乡、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全县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形成规范有序、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体育总会、体育单项协会等体育社团,并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50%以上的社区和30%以上乡镇建立体育指导组织,各乡镇、文体专干覆盖率达到100%。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

(五)进一步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壮大群众体育骨干队伍,积极吸引专业体育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体育骨干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500名以上。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组织,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等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养全面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自愿服务队伍,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全面健身志愿服务三级组织体系。

(六)丰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打造全民健身运动常态化体系,大力开展健身操(舞)、骑游、徒步走、乒乓球、太极拳(剑)、健身秧歌、健身腰鼓、羽毛球、门球、棋类、武术、三人篮球等具有深厚群众基础的特色群体活动,坚持每四年举办一届全县运动会、一次老年人运动会,每年举办全县中学生运动会,带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七)强化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建设。继续实施、巩固、创新“假日体育”、“广场体育”、“民俗体育”等品牌。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龙腾狮跃”闹元宵活动。各乡、镇加大全民健身品牌建设力度,利用传统节日、农闲季节,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带动各地全民健身活动整体推进、广泛开展。

(八)科学健身指导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城乡居民养成科学的体育健身行为,通过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全民健身的质量和水平,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行为基本养成。

三、工作措施

(一)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全民健身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平台,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强化社区体育。积极推进社区和乡镇农村全民健身工作。要充分整合、利用辖区内的各种资源,修建、完善体育健身场地,配置体育健身器材,巩固基层社区各类文体中心、健身俱乐部、健身指导站等组织,形成多元化、多层面的体育组织体系和设施体系。

(三)抓好农民体育。继续实施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体育示范乡镇”等惠民工程。各乡镇普遍建立农民体育组织,坚持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定期组织体育骨干深入农村,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树立“靠健康,奔小康”的观念,引导农民将传统健身方式与现代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地进行体育锻炼。

(四)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学校体育实行监控体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90%的学生掌握1到2项体育技能。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全校性的运动会。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办好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

(五)重视老年人与妇女体育。高度重视老年人与妇女体育工作,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妇女健身站(点)。积极创新老年人和妇女体育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和妇女参加适合其特质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老年人和妇女体育运动会、妇女健身展示大会,加强对老年人和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和妇女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要开设体育课程。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六)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工作。要以各训练基地和特殊学校为依托,培养体育骨干,加强对残疾人的体育健身指导,不断拓展残疾人的健身方法。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积极参加各级残疾人运动会、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聋人运动会。

(七)创新职工体育。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拓展体育文化的内涵,创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育模式,逐步改变职工体育由总工会、行政部门主办的传统做法,将原来集中、统一的活动下放到基层单位,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引导更多的职工参与体育锻炼。坚持工间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定期举办职工全民健身运动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小型多样的健身活动。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的互补机制。

(八)传承民间传统和少数民族体育。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加强传统体育人才的培养。定期开展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优秀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要积极申报《省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及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九)发展协会体育。体育总会要积极协助体育部门抓好各单项协会工作。指导协会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和协会管理规范化建设。坚持协会重大、重要工作和活动报批制度,鼓励协会开展各项竞赛和活动。支持协会开展合法的社会融资和市场运作,向市场化、实体化、产业化发展。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体育协会的指导服务,坚持协会年度工作考评制度,强化财务监管和年度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国家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保障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和日常考核体系,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要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政府送器材等方式,逐步扩大体育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

(二)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县级体育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

(三)加快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全民健身路径”,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成“一场、一馆、一池”公共体育基础设施,扩大全民健身工程的惠民、利民范围,提高便民程度。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有地可用、有地可建。根据实际情况,拓展体育健身场所,为人民群众健身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体育场馆利用率。完善体育场馆开放制度。体育主管部门要把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称、开放天数、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等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并形成制度。

(四)建立基层健身管理体制。依托业余体校等建立基层健身指导机构和管理体制,积极发展基层体育组织。对基层组织的建设,政府要在体育设施、活动经费、活动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鼓励社会其他团体、个人对基层体育组织提供捐赠和赞助。

(五)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继续办好具有特色的传统全民健身活动,并为群众体育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组织保障条件,支持、鼓励人民群众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六)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继续组织和开展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宣传,防止社会体育指导员流失。鼓励体育工作者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利用节假日时间,自愿深入基层指导群众进行体育锻炼。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事业经费预算中列支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业务交流等工作支出。

(七)加强科学健身的指导力度。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网络和数据库”,开展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定期举办国民体质测评、咨询等公益活动,深入社区、乡镇发放健身资料,宣传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方法,增强健身意识,提高科学健身素养。

五、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11-2012年):部署、宣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我县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打下基础。第二阶段(2012­—2014年):重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健身基本需求,政府在本阶段末对本地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第三阶段(2015年):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三)建立奖惩机制。对在贯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采取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本计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