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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区设施达标建造规划

市社区设施达标建造规划

为加强我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组织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条件,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社区服务发展水平,根据《省社区服务设施三年发展规划》=、《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统筹城乡社区发展,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努力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为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既要做到突出重点项目,打造精品和亮点,又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做到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二)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积极挖掘各类社会资源,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规模、不同条件确定建设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按照居民需求,突出便利、实用和人性化服务,合理配置服务设施和功能。

三、总体目标

社区基础设施是指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以下简称社区公益用房),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社区服务站、市民学校、慈善超市等设施。要按照服务功能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避免分体建设,其中文化、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场地面积要达到社区公益用房总面积的二分之一。

总体目标是:

(一)8区10县(市)100%城市社区都有社区公益用房,社区公益用房平均使用面积平均达到300平方米;呼兰、阿城区及10县(市)城镇社区公益用房平均达到200平方米。

(二)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展开,启动率达到50%以上;试点村(样板村)社区公益用房使用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其他村社区公益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满足服务工作需要。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城市达标社区建设。3年内6个主城区要完成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303个项目(其中包括争取省民政厅资助精品项目6个)

(二)打造城市精品社区。在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中,拟同时在主城区打造精品社区10个,标准为每个社区公益用房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服务功能齐全,文体活动室单设,并具有养老服务和未成年人服务设施。

(三)培育农村样板社区。3年内拟在部分区(市)共培育26个农村样板社区。标准为每个社区公益用房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服务功能达到《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社区公益用房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抢抓国家和省对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的机遇,将2009年—达标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保障。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95亿元,其中303个达标项目2.5亿元,10个城市精品项目3300万元,26个农村样板项目1200万元。国家和省级资金与我市配套资金投入比例为1:2,省、市级补助资金与6个主城区匹配资金投入比例也为1:2;均采取先建成后补贴的方式进行;除农村样板项目有补助资金外,其他区、县(市)城镇及农村社区公益用房建设资金统一由本级财力负责。

1.城市达标社区建设资金安排:6个主城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项目概算投资2.5亿元,其中争取省级奖励资金约为3030万元;市财力补助5000万元(其中2009年1000万、2010年2000万、2000万);市财政给予以奖补助1189万元(共387个项目,其中14个精品项目70万元,373个达标项目1119万元),其余由各区承担。省级对使用面积达到300平方米的项目奖励10万元;市财力对达标社区的补助资金,根据建设方式原则上每个项目平均按15万元标准执行;市财政对每个精品社区补助5万元、每个达标社区补助3万元,用于购置必要的设备。

2.城市精品社区建设资金安排:10个城市精品项目概算投资3150万元,其中省级6个项目各补助100万元;市财力4个项目各补助96.25万元,其余由各区承担。

3.农村样板社区建设资金安排:26个农村样板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其中省级13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待定,市及区(市)财力将按省1:2匹配。市财力将按省标准对26个项目进行资助,暂按每个5万元共130万元预算,其余由各区(市)承担。

(二)落实相关政策保障。一是制定《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颁发,规范开发单位配建社区公益用房。二是市城管局(整治办)要继续抓好社区庭院废置闲置锅炉房综合治理工作,将可利用的资源改建为社区公益用房。三是各区要挖掘整合区直部门及街道的国有资产可利用资源,改建为社区公益用房;要将社区公益用房纳入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协调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将对内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市政府将社区公益用房建设纳入每年的惠民行动计划,加大领导和督办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抓住国家和省、市资助的有利契机,乘势而上,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建设任务。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大力支持牵头部门的工作,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力争3年完成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任务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