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发改局公职人员学法计划

发改局公职人员学法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局党组提出的创建学习型机关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现制定公职人员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干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为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不断增强行政公职人员依法治国、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公职人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不断提高公职人员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我局公职人员学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学习对象

全局所有公职人员。

三、学习内容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关内容,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要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三)行政法律。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

(四)民商法。《民法》、《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

(五)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公职人员本职工作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方式及制度

公职人员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应相应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结合本单位公职人员学法的实际,建立公职人员集中学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周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组织集中学习、学法执法讨论交流会、执法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实用性。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学习组,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学习。中心组要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每月学习交流不得少于半天。

(三)法制讲座制度。要坚持举办适合公职人员需要的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做到课程有安排,授课有教材,课时有保证。

(四)自学制度。公职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每个公职人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五、考核

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定期开展对公职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全局公职人员的年度或集中培训学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的学法档案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职人员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度去认识公职人员学法的重要性,全面贯彻实施《纲要》精神,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加强领导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计划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为学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条件,确保学法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适时组织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