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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发改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对201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安排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

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认真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体现,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观念,加强对本单位调解工作的领导,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的基础上给予保证,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在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础上,充分发挥退休老干部调解的作用,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网络。

二、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建设

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进行培训,不仅重点培训《信访条例》、《人口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大对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培训,严格按照调解工作程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仅要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而且要形成规范的调解档案。

三、加强调防结合工作,有效地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

认真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调解前、调解中和调解后的各项预防措施,认真开展好矛盾纠纷的排查高处和专项治理工作,把预防纠纷发生和防止纠纷为一年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纠纷激化而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械斗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凡因调解不及时导致纠纷升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认真做好每月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