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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低收入农户调查计划

镇低收入农户调查计划

一、要求

1、制订工作计划,各类文件、低收入农户户数分解,培训材料准备,镇两委联文上报县扶贫办《县下山移民整村搬迁计划表》、《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申报表》、上报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计划和计划表、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要点。

2、召开业务培训会,夜下村召开村两委扩大会。

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议、公推各村低收入农户初步名单。

4、推出的低收入农户在村内公示5天,并征求村民意见。

5、公示无异议后名单以行政村为单位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镇党委政府当天审核返回,并同时报县扶贫办。

6、各行政村组织调查组保质保量入户调查,调查人员以驻村干部和驻村指导员为主体,调查表需经调查人员、调查组长签名,村委会盖章确认。

7、一是各行政村对调查形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材料,提出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镇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综合性分析材料,审核上报;三是调查结果由村两委提出申请,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联文上报县扶贫办,镇自行汇总存档一份。

二、建立组织

成立镇低收入农户调查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人员,周密部署,积极有序开展工作。

三、提高调查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个别指导,要求每一个调查人员全面掌握5个调查环节。一是确定“低收入农户”比例;二是“低收入农户”的重点对象;三是低收入农户调查程序;四是入户调查,认真填写调查表;五是撰写调查报告。

四、低收入农户界定:根据县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低收入农户集中村28个,低收入农户比例25%左右,其它村17个,低收入农户比例15%左右(见分解表)。

五、确保质量。严格把关,确保调查质量,不漏一户低收入户。

六、成立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督导组,全程督查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