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加快油茶生产及工作计划

加快油茶生产及工作计划

为促进我乡油茶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决定》和《关于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规划发展9500亩,低改完成13000亩。新造高产油茶林1600亩,改造现有低产油茶林2000亩。力争引进油茶深加工企业1家,扩大油脂加工生产规模,使茶油精加工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时间安排

1、规划设计:—年规划及年造林计划8月底日前上报乡办公室。

2、林地清理和幼林抚育:10月份前完成规划新造林山场的林地清理和低改林地的幼林抚育。

3、整地:12月前完成新造林山场和低改林中空地补植的打穴整地。

4、表土还穴和施肥:打穴整地后在次年1月份完成表土还穴和施肥工作。

5、造林及自查验收:次年3月份前完成新造林定植和低产林补植造林,开展自查验收并上报有关资料至县油茶办。

6、县级验收考核:次年4月县开展验收和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工作机构。乡成立以乡长赖厚辉为组长,曾绍均、谢明生为副组长的油茶产业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乡提升“三化”水平决战农业产业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建国为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彭世军、韩福生,陈先俊,工作小组负责全乡油茶产业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指导油茶基地建设的规划,调度,验收等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村油茶产业建设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负责落实油茶基地建设任务、经营主体和山地流转的前期工作。有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各村要向乡政府递交责任状。

3、建立领导干部挂点抓示范基地建设。副科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年要抓好一个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各村也要抓好一个100亩以上的高产油茶示范基地:领导干部的高产油茶示范基地不能互相重叠。

(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茶农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

1、通过有线电视、办班培训、印发招商引资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油茶新品种的增产潜力,宣传高产油茶林的栽培模式和低产林改造技术。

2、建立高产油茶示范基地,通过高产油茶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茶农的主观能动性。

(三)、科学规划,建立油茶良种繁育基地

1、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结合乡下达的油茶产业发展任务,抓好任务的落实,5年的任务可提前实施完成,但不可延后。交通便利、地势平缓的山地原则规划为新造油茶:原有老油茶林原则规划为低改。同时,要严密组织实施,在实施中注重提高科技含量。县将提供丰产、稳产、抗病虫力强的优良品种,对油茶育苗必须使用经省级以上机构审(认)定的油茶良种,坚决杜绝有种就种、有苗就栽的现象。新造林油茶林一律使用无性系嫁接苗。

2、县乡将扶持建立优良无性系嫁接苗培育基地,在今后几年中基本满足新油茶林、改造低产林的苗木供应。

(四)搞好林地流转,落实经营主体

连片的林地是发展油茶产业的基础,要加快林权的合理流转,把分散经营变为集中经营。各村要集中力量,多方做好工作,在自愿、合法、有偿的前提下加快林地流转,要巩固和完善油茶林经营承包责任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实行“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的政策长期不变。要引导林农通过推广承包、转包、互换、租赁、拍卖转让、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搞活林地使用权,鼓励油茶林向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大户流转,按照“公司+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培育大户,推进规模经营,确保林地连片集中。按当前林地的行情,50年租金原则上控制在400元以下。要大力引导吸收社会资金发展油茶,提倡和鼓励大户承包经营,不造无主林,真正落实油茶经营主体。各村做好林地流转基础工作后,乡填好流转表,林业局会给予优先办理林权变更登记和发证。

四、政策扶持

(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争成为全县油茶产业项目重点乡。

(二)、建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单立账户,专款专用,对年初纳入了全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上报了作业设计,经批准实施,按时完成、集中连片在100亩以上的新造和低改油茶林,经验收合格后,新造高产油茶林基地每亩补助200元,改造低产油茶林每亩补助100元,享受过上级有关资金补助的不予再补助。(三)、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将对油茶大户实行信贷倾斜,增加对油茶林发展的贷款。

(四)、新造油茶林、低产油茶改造所需采伐林木,优先解决。

(五)、油茶加工企业的用地按工业用地给予优惠,执行《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发号文件;油茶加工企业的税收执行《县鼓励投资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发[2008]16号文件,享受本县的优惠政策。

1、办理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评估、环境评估,以及会计、公证、签证等中介服务业务,由企业自有选择有资质的机构,任何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指定和干涉。

2、如果投资固定资产达2000万元人民币、年纳税100万以上,自企业纳税达上述规定标准年度起,其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地方部分,由县财政按下列情况奖励企业用于扩大生产后技术进步:一般加工企业,按第1—3年50%,第4年起按上年比例每年递减10%;省级科技部门(含)以上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中国品牌、国家出口名牌和江西省名牌、省级出口名牌(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自企业纳税年度起,第1年按80%,第2年起按上年比例每年递减10%。

3、除国家、省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及证照工本费外,市及市级以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

(六)、用于油茶开发的山地流转时,县林业局的林权变更登记费用,按费用标准的50%收取。

五、督查考核,兑现奖惩

(一)、考核

乡党委、政府将油茶产业各村的发展油茶产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根据工作要求实行“每年一调度、半年一检查、年度一验收“的考核制度。

(二)、奖惩

1、奖励各村。按考核结果,对完成乡下达任务90%以上的村进行排名奖励,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同时由乡党委、政府对获奖村给予表彰。油茶产业发展快的示范村评出3个给予奖励。

2、奖励种植大户。根据统一检查验收,除兑现补助外,同时对排在前5名的种植大户给予奖励。奖励的具体办法和金额由油茶产业工作小组另行制定。

3、处罚。对完成县下达任务60%以下,排名后3名的村,给予全乡通报批评。该村书记、主任书面向党委政府写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