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级老龄事业规划

市级老龄事业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发22号)和《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政发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现状

“”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出发点,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维护老年人权益,丰富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老年人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基本完成《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老龄事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与人口老龄化趋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老龄事业发展还不平衡,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步伐还不够快,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尤其是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还不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尚不健全,有的惠老政策落实还不到位,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等。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49.0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9.3%。据测算,到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55.9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比例约上升至22%,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约为18%,65岁以上空巢老人将达40万人,空巢率超过70%。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将对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劳动力供给、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管理、文化建设、代际关系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做好新形势下的老龄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着力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老年民生相一致;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创新发展相统一。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老年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1.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实现城乡适龄人口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做到即征即保、先保后征。

2.完善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标准随着当地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对符合救助政策的老年人给予生活和医疗等方面的救助,切实加大对残疾老年人的帮扶力度。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考虑住房困难和低收入纯老年人家庭。

3.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进一步健全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鼓励村居集体组织对老年人给予多种形式的养老补贴,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

(二)健全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1.加大老年医疗保障力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确保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保持在88%以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企业面向老年人开展医保业务。

2.提高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方便老年人就医。加强为老年人服务的诊疗机构、康复机构建设,在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开设门诊部或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加强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举办健康讲座,普及健康知识,开展老年人易发心理疾病的专业咨询和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早期预防、干预等工作,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健能力。认真落实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

(三)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到年,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功能完善、基本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服务机构和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以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依托,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情感慰藉、精神文化生活等服务。到年,城乡每个社区要建有社区日托照料服务中心,并设立若干养老服务睦邻点。

3.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管理,不断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采取土地划拨、收费减免、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落实老年服务机构相关税费减免和价格优惠政策。

4.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优势,开设养老服务或相关专业学科。加强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

(四)健全老年文体活动体系。

1.积极发展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将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纳入城乡公共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各市区(包括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至少要有1处县级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城乡每个社区都要规划建有1处老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空地等,设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器材,有条件的地方要兴建专门用于老年人室外活动的场地。

2.加强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建设。建立老年文艺团体和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运动项目队伍,积极引导村(居)、镇(街道)老年人成立群众性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建设规范稳定、水平较高的老年文体队伍,荣成、文登、乳山三市要各建设5支,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各建设2支,形成老年文化体育活动骨干力量。

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人教育覆盖面。继续办好市老年大学,各市区都要建成1所老年大学,村(居)依托老年活动场所普遍设立教学辅导站,定期开办知识讲座,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老年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

4.大力发展老年心理关爱服务。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老年人聊天室、心理关爱站等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服务。重点关注病残、空巢、高龄、临终老年人的心理服务需求。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心理关爱义务。

(五)健全老年维权体系。

1.加强老年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老年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涉老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老年人的各项待遇。

2.完善老年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各级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镇(街道)要依托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法庭建立老年法律服务网点,各市区在法律援助机构内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岗或联络室,在全市范围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优先为老年人服务。

3.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要认真处理各种涉老纠纷。

(六)健全老龄产业体系。

1.积极培育发展老龄产业。探索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老龄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在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农村服务、商务服务、餐饮、文化体育、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物流等行业和领域,扩大和增加为老服务业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种类的服务需求,逐步健全老龄产业体系。

2.大力开发老年产品。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支持各有关行业和企业研究、开发、生产老年系列产品,促进老年用品升级换代。积极发展老年旅游业,依托社会为老服务组织,推出适合老年人的休闲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各景区、景点按政策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金融、理财、保险等项目,研发适合老年人的电子、电器系列产品,推出老年人喜爱的服饰及用品,推介老年人喜爱的书籍、杂志等。

(七)健全老有所为管理体系。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区治安等社会事务,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完善老有所为工作机制,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加强老年人协会网络建设与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在老龄工作中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发展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部门、单位特别是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为老年人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老龄事业资金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建立老年事业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要将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老龄事业发展投入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扩大慈善基金、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助老支出的比例,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加强各类老龄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加大老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老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发展老龄事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把尊老敬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

(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市区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措施,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本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老龄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