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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安全执法工作计划

交通局安全执法工作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督察、督办工作,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决定从2012年开始,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职能的单位(海事、运管、交通质监、公路)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的重要性

计划是实施执法检查工作预先拟定的行动指南。其目的就是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它不仅是确保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制定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可操作性的检查计划,有利于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水平,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科学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分为年度检查计划、月检查计划及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制定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应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工作重点,明确检查的频率。各单位首先要明确监管的行业、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要有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简明情况表。一般企业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每季度应不少于2次,重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点部位要随时进行检查。计划制定后应告知相关单位以便搞好工作协调与配合。检查计划要区分年度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检查内容需包括检查次数、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参检人员等,要细排到月、到旬、到周、到具体企业,首先安排每月必须进行检查的企业,然后围绕全年工作计划(含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工作),统筹安排每月需要检查的企业。每月工作计划如检查总结、隐患档案要统一装订成册,以备督查和年度考核。

三、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计划的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根据监管行业的特点、季节特点和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周密安排执法检查工作,在四月十五日前拟定本单位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以后随履职月报表按月上报具体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总结),以书面及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局安委会办公室(安技科)备案(邮箱:)。局安委办将把年度、月度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情况及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组织,落实专人,周密制定,科学安排部署,建立执法监察工作的长效机制,抓好监管责任的落实,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凡未列入排查、检查工作计划以及未按工作计划认真履行的,致本部门、单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