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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计划

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总量

年土地供应总量在2400亩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800亩,存量建设用地600亩左右。

(二)用途结构

年土地供应计划总量在2400亩左右,其中工业用地1752亩;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60亩;集镇公用道路用地89亩;住宅用地354亩,其中安置房用地30亩、普通商品房用地324亩;商服用地145亩。

(三)空间布局

我区主要管辖城区外十一个乡镇及三个工业基地的土地,三个工业基地占总用地总量的75%,土地供应量主要倾向三个工业基地的发展用地;城区核心区划为城市规划范围内,由市政府直接管理,因此住宅及商服用地相对较少,占总用地量的25%。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二)优先安排中心镇建设用地,加快区集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早日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配套建设项目用地,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顺利实施。

四、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本着“全区统筹、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年,工业用地供应计划指标1752亩,住宅、商服、集镇道路、公共服务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供应计划指标643亩落实到乡镇及地块。

(二)年度计划实施

各乡镇、工业基地等相关部门按照区年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根据各乡镇及工业基地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各乡镇政府及工业基地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国土分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汇总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和区建设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乡镇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国土分局、区发改委和区建设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是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和区建设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