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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安全示范区建设计划

地震安全示范区建设计划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示范试点社区建设工作重要意义

市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提高全社会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要任务,市实现“三年大变样”重要保障。通过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工作,对于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协同的防震减灾机制,强化对地震灾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全面提高全社会对地震灾害风险的防范意识、技能和灾害救助能力,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确定示范试点社区的条件

各区要选择基层组织健全、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较好、有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主动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1-2个社区建设城市地震安全示范试点社区。示范社区居委会要专门设立地震安全社区工作办公场地,作为组织实施地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社区防震减灾的各项制度,确保地震安全示范试点社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开展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活动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完善试点社区的防震减灾规划。充分发挥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用,组建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社区“三网一员”建设,完善地震宏观异常报告、灾情速报机制。加快社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积极完善社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居民家庭依据家庭实际编制家庭地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四、加强领导,确保示范试点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市内各区政府要建立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管主任和区科技局(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所选示范社区居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主管主任以及区教育、卫生、公安、城管、文体、消防、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领导和协调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地震)局负责同志兼任。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市地震局要加强地震安全示范试点社区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