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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整村推进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市级整村推进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根据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对2013年市级整村推进扶贫新村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及你镇上报的扶贫新村实施方案,现下达你镇2013年市级整村推进扶贫新村项目资金计划,并批复如下:

一、突出建设重点

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扶贫新村实际,突出重点,把有限资金用好、用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实施方案,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落实扶贫“首扶制度”

坚持贫困优先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扶贫“首扶制度”切实做到“应扶尽扶”。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贫困对象倾斜,对贫困户首扶补助不低于5000元,切实帮助贫困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目标。

三、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跟踪和监督,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将公示事项、项目资金安排、规定及要求等情况进行事前、事后张榜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

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和自查,并及时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