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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人社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抓好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工资管理规范化,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就业形势研判,防范化解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力争全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5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57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提升招工服务水平。压实招工责任,汇聚招工合力,创新就业服务手段,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招聘手段做好常态化的招工信息推送,力争全年招工3100人以上,让人民群众的就业需求与园区企业的招工需求及时得到满足。

(三)大力扶持创业促就业。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人员提供了免费创业培训,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力争全年实现创业培训1000人以上。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力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创业大赛,为创业群体树立正面典型。

(四)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补贴政策,继续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深入实施就业扶贫,落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政策,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专岗,力争全年开发扶贫专岗900个以上。继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力争全年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以上。

(五)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引导企业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培训,及时落实培训奖补,力争全年实现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以上。就近开展好针对贫困劳动力的实用技能培训,增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阶段性降低老保险费率政策、企业养老保险金中央调剂制度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政策适时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二)提升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实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三险合一”经办,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加大对欠缴拒缴企业的执法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保,提升园区企业参保率。继续落实好贫困人口的免费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落实好困难群体的参保帮扶政策,充分运用好助保贷款解决困难群体参保缴费难的问题。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及被征地农民、建筑及交通运输业的参保工作。按照全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做好禁捕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

(三)科学防范基金风险。及时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调整待遇标准。继续做好社保基金内部审计监督,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三、扎实做好人事人才工作

(一)做好事业单位日常性管理。严格按制度、按政策办事,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调动、退休审批、请假审批等工作,开展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巩固干部借用的管理成果,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干部借用审批工作,联合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编办等部门做好干部借用的督查,及时清理违规借用的干部,对违反干部借用审批制度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问责。

(二)规范工资福利发放。落实绩效奖金发放政策。做好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资调整、津贴补贴审批等工作,完善全县工资数据库,确保不发生纰漏。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落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人员转隶,严格落实岗位设置和工资审批等政策。对接省、市部署,及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

(四)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好县直事业单位统一遴选(选调)工作,继续实施《籍在外工作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我县(即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满足全县事业单位引才用才需求。积极组织全县符合条件的人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项目的申报。组织园区企业赴省内外参加高层次人才、校园专场招聘和综合性人才招聘等活动。加强教育卫生系统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减少人才引进的障碍,畅通人才引进的渠道,力争实现全县人才引进工作的新突破。

(五)加强平台及载体建设。力争年内建成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成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高端人才的引进、培育及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平台。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技能型人才参加上级组织的技能大赛。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网格化实体建设,开展好年度巡查工作及各种专项执法检查,增强企业欠薪苗头和突发群体性事件苗头的预警能力,提高基层网格初始处置企业违法行为和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能力。

(二)提升协调治理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协作,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欠薪逃逸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开展好仲裁调解工作,实现劳动监察案件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及时处置工伤案件。

(三)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深入实施根治欠薪行动,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无欠薪企业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交条件的,依法依规减交,使诚信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对恶意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纳入“黑名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争取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50%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继续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综治和信访考核。

五、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队伍加强对党的、历次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廉政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廉政底线。加强行风建设,推进“五型”人社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加强人社业务学习培训,增强基层人社队伍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加强信息化人社建设。及时推动人社部门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落实“统一受理、后台分办、统一出件”的经办模式。加快电子社保卡的推广应用,推动更多人社业务实现数据共享和网上办理。

(三)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乡镇站所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机构改革后的人社部门业务分批次下放工作,完善窗口硬件设施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乡镇服务平台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费划拨项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