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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安排

公证处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安排

指导思想: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学习制度,增强学习实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员协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当前公证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提升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信誉和形象,推动我省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学习重点

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今年,我处要认真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把学习“三个代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要继续开展好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探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新途径。要加强专业法律法规教育、“四五”普法教育、形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要开展好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党组中心组要紧紧围绕中、省、市、县的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中央宣传部、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精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带头学、带头讲,继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拓宽领导干部视野,推进理论学习的深入开展。县府办党组成立中心学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学习制度

第一条,党组学习是我处党政领导干部在职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我处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

第二条,学习党组成员由我处党员干部组成。党组学习可根据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党组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督查室主任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学习方案、下发学习通知,提供学习资料和理论信息,聘请有关专家和领导作专题学习辅导,整理学习纪要和学结。

第四条,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最根本的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科学技术,学习反映当代的新知识,尤其要注意学习专业法规和理论。

第五条,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包括:阅读学习材料,集中研讨,专题辅导,收听、收视录音、录像,参观考察,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和论文等。

第八条,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分散自学时要认真阅读、作好读书笔记。

第七条,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在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办公、不开会,实行封闭式学习。

第八条,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材料、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辅导、有学习考勤。要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单位参学率必须达95%,每低于5个百分点的扣目标考核分1分。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写1篇以上心得体会,未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的要酌情扣分。

第九条,在集中学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够参加者,应向组长请假,因故缺席者事后要及时补学习笔记。

第十条,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开阔视野,增强战略思维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宏观决策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自身的学习影响和带动全系统员工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