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计生局计生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计生局计生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帮助、支持下,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抓重点、攻难点,抓基础、强服务,抓创新、促发展,抓特色、塑亮点”的工作思路,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完成了市下达的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一、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人口计生工作目标

1、出生人数:目标控制在12000人以内,实际出生10880人(占控制目标任务的90.6%)。

2、人口自然增长率:目标控制在4.64‰以内,执行结果为3.63‰。

3、符合政策生育率:目标达到87%以上,实际执行结果为87.42%。

4、统计监测点及信息质量工作

在考核指标、经费投入、硬件配置等方面对监测点镇乡予以重点倾斜。加大了日常工作指导力度,确保了数据准确、PIP系统个案信息录入真实完整,实现了PIP系统数据质量达省综合评估指标。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委办发〔2012〕37号)和《关于建立全县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通知》(人口领组〔2012〕1号),确保全员人口信息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完整性、逻辑性均达到98%以上。

5、利益导向

(1)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目标达到帮扶950户(其中新增户300户、联系户650户)。实际执行结果为963户(其中新增户312户、联系户650户)。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省政府185号令的规定,实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全覆盖,建立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户,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按《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100%兑现了2011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312.64万元。2012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正有序开展,奖励对象达28944户,奖励金共计284.5952万元,并将于2012年11月底前足额兑现到位。

(3)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在1-3月对全县2012年申请享受“奖扶”的对象逐人开展全面调查。资格确认程序和档案信息管理符合省全面质量管理规定,“奖扶”对象共计8266人,按时足额兑现奖励金793.54万元。

(4)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在1-3月对全县2012年申请享受“特扶”的对象逐人开展全面调查。资格确认程序和档案信息管理符合省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特扶”对象达348人,按时足额兑现扶助金53.44万元。

(5)长效节育措施奖励。长效节育措施奖励3070对象确认准确,落实配套经费37.13万元。奖励人数达当年农村符合奖励政策人群的36.75%,档案信息按要求管理规范。

(6)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落实扶助对象5名,按时足额兑现扶助金0.6万元做好了数据信息保密工作。

(7)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县人口计生领导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开展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人口领组办〔2012〕13号)文件,制定了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家庭目标,家庭目标主要围绕“五个好”创建计生幸福家庭。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文化科技“三下乡”等紧密结合,打造出亮点和特色。

(8)独生子女和村服务员平安保险。为0-18周岁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31686户和村服务员375人投保了平安保险,金额达17.63万元。

(9)部分独生子女高考升学奖励:对农村计生家庭和城镇“低保”计生家庭考入经省招委批准录取的大学本科、专科的独生子女分别给予2000元/人、1000元/人的奖励。2012年共计奖励322人,兑现奖励金50.5万元。

(二)人口计生工作保障目标

1、党政重视

(1)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问题。县委、政府常务会各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人口计生领导组召开了1次议事会;落实了30个县级领导分别联系26个镇乡,每个镇乡领导分别联系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

(2)督查督办工作。今年6—8月,县目督办会同县人口计生局对骑龙镇、互助镇、彭庙镇、代寺镇、中石镇、板桥镇、赵化镇、万寿镇、飞龙镇的18个样本村2012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了督查。9月10日—14日,县人口计生局对省统计信息监测点东湖镇、童寺镇、中石镇、飞龙镇、石道乡和市重点监控的世镇、互助镇,2012年人口计生目标完成情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督查督办及业务指导。

(3)目标考核制度。全面落实了党政、业务、部门目标“三线”考核制度,与26个镇乡和20个重点县级部门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4)贯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委发〔2008〕3号)情况。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进行追究,资格限制到位4人。

(5)队伍建设。①所有中心计生站工作人员均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执业资质并且开展人流、安环等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手术;②普通站服务人员均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质;③县技术指导站技术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的以上;④全县村计生服务员均配备齐全且待遇均达到村支书的80%,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⑤县人口计生局明确张涛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均配备有专兼职的服务管理员,村(居)民小组均确定了1名流动人口信息;⑥按照《省“十二五”人口规划》和自委发〔2007〕66号文件要求,镇乡计生办均配备了一名公务员从事人口计生工作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

(6)财政投入。2012年初财政预算人口计生事业经费3857万元(其中县级预算投入1545万元),即县乡两级人均投入46.57元。上年县乡两级实际人均投入达45.58元。

2、部门配合

(1)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①坚持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长效工作机制。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县人口计生局向县法院申请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达192件,法院受理192件,法院已执行48件(其中往年申请的23件),强制执行征收到位的金额达101.51万元。②全县当年上报违法生育1369人,立案率达100%,法律文书有效送达率达95%以上,征收率达60%。

(2)部门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继续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委发〔2007〕9号)文件,落实了八项优惠优待政策以及“致、助学、康乐”三大计划,切实加强了对B超使用的监督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55)。

(3)部门履职。县人口计生领导组《2012年县级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考评办法》(人口领组〔2012〕5号),明确县级有关部门的人口计生管理职责,部门履职落实到位。流动人口266845人,其中流入人口1158人,流入育妇573人,验证率93.12%;流出人口2656876人,流出育妇129726人,办证率90.12%;协查反馈总数10583人,反馈率100%。

(三)人口计生重点工作目标

1、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开展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12〕38号)和县人口计生领导组《关于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目标考核办法》(人口领组〔2012〕7号)文件,确保示范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已规划235个村(社区)创建示范村,规划面达64.03%。

2、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县人口计生领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阳光计生行动具体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人口领组办〔2011〕41号)和县人口计生局《关于统一规范阳光计生行政(村、居)务公开栏阳光计生宣传内容及格式的通知》(人口〔2012〕28号)。截至10月,全县新建成“阳光计生”村务公开栏及宣传栏28个,政务公示栏及宣传栏12个,建设资金达200万元。“阳光计生”成为人口计生宣传的又一亮点工程。

二、2012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宣传的首位作用。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宣传教育工作摆到人口计生工作的首位来抓。一是统一规范宣传内容。2012年5月编制出了《致全县育龄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生育政策》、《违法生育的法律责任》、《公民在计划生育方面享有的权利》、《公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县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公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有关事项》、《违法生育典型案例》、《避孕节育知识》、《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等宣传内容。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法院牵头、镇乡组织、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以及村(居)两委参与的五方互动的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已成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一大亮点。三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把宣传阵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纳入到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12年—2015年规划打造宣传阵地的精品和亮点210个,力争通过4年努力打造成为在全省具有影响的阳光计生宣传品牌。四是加强日常宣传工作。加强了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85%以上。加强了节假日、重大纪念日期间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媒体宣传工作。

(二)利民惠民,着力引导群众遵守生育政策。各项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深入人心。一是确保国家、省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做到了应奖尽奖,及时兑现奖励扶助金。2012年通过银行的奖励、扶助金共计要达1100余万元。二是认真落实我县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对100名贫困计生女学生给予助学金3万元。2012年符合部分独生子女高考升学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322人,发放奖励金50.5万元。对99名初中升高中的计生女孩发放奖励金9720元,督促全县实职副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落实对计生女孩的结对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农村长效避孕措施奖励制度和独生子女参加平安保险。三是全面落实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四是积极构建新的计生惠民机制。五是加大了对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制度的宣传,使利益导向政策深入人心。

(三)依法治理,努力推进法治计生建设。始终坚持以构建法治计生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依法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已成为我县在全省具有良好影响的一大亮点。人口计生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在周边地区产生了较大影响,得到了省、市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四)深化自治,力促孕前服务落实到位。始终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摆在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创建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为契机,努力构建以村(居)为主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实现人口计生工作“关口前靠、重心下移”。坚持推行“两包一挂”责任制,实行季度“三查”、长效避孕节育手术服务对象报告制,确保经费投入落实到位(每年县级财政投入84万元)。全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得到进一步深化。

(五)维护权益,着力全面推行阳光计生。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的合法权益以及解决以权谋私、乱作为、不作为或慢作为等问题,积极推行“阳光计生”。一是建立起了信息公开平台。二是规范了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公开便民维权办事指南。四是加强了接访效能建设,信访办结率达100%。五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布了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各举报电话。通过推行“阳光计生”的实施,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了全县法治计生、和谐计生建设,切实增强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六)优质服务,积极开展“省优”创建活动。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契机,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与管理水平。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装备优良”的总体要求,加强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生死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建设。严格执行计生手术常规,严格依法执业,实行“六个严禁”,杜绝大月份引产。力争在2015年前创建成为省级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

2012年县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反弹压力明显。二是社会经济普惠政策与现行计生政策不兼容,导致越超生享受的普惠政策越多,刺激了生育欲望。三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仍然不够理想。部门配合不够、区域协作性差,对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不到位。四个别地方领导认识不够,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工作队伍不稳定,工作有所放松,出现“放生”、“放水养鱼”的思想和行为。

三、2013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综合改革,推动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围绕城乡互动发展,推动幸福家庭建设;围绕争先创优,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围绕阳光计生行动,提升依法管理水平,确保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为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三个”建设奠定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初步拟定为:全县人口出生控制在1.2万人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63‰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88%,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利益导向机制更加完善。

(三)主要工作

1、狠抓人口计生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采取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监督检查、限期整改、情况通报、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措施和手段力促镇乡党政、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责任部门、村级组织四个层面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2、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构建全方位的立体宣传网络,加强人口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狠抓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育龄群众对计生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坚定不移地开展好法院牵头,镇乡组织,人口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村(居)两委参与的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打造宣传精品和亮点。

3、进一步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农村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政策,切实加强季度“三查”(查环、查孕、查病)、节育手术以及补救措施的落实工作。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

4、坚持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严格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为。继续保持人口计生部门、镇乡、村(社区)、法院、公安机关五方互动的工作局面,依法处理违法生育典型案件。

5、狠抓“省优”创建工作的落实

加强计生技术机构及其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设成为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装备优良、具备“五项功能”的形象化服务机构。加强避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建设。严格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接受服务的对象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力争在2014年前创建成省优质服务先进县。

6、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晓政策,积极配合,广泛参与。到2013年底,将完成市下达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任务和指标。

7、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免费技术服务政策、农村长效避孕措施奖励政策、独生子女高考升学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关爱女孩”政策措施。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并构建对计生家庭的优惠优待优先政策。

8、稳步推进“阳光计生”工作

严格规范计生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事项及内容,加强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抓好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建立健全阳光计生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