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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系统审计安排意见

审计系统审计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年度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财政审计

(一)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以推动税制改革,促进税收政策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地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审计的范围是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应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至审计日。除常规审计外,重点审计:1、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情况。建筑业,重点关注新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新上建设项目相关税收的征管情况;房地产行业,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情况。2、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征管情况。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对近年来国家和省新出台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对土地增值税的审计,重点审查是否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对应清算和可清算的项目进行了清算,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角度分析产生项目未清算的原因和根源。3、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情况。重点关注职能划转后,地税部门对两税征管职能的履行情况,审查两税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优惠范围、提高或降低优惠标准等问题;审查收入的真实性,有无少征、多征、未按时征收、引税、延压税款等问题。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为目标,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单位审计时限、轮审计划、保持一定审计覆盖面的原则和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共安排审计19个部门,其中预算组织部门3个:财政局、地税局、县级国库;预算执行部门16个:残联、科技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林业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工业行业办、畜牧局、园林处。通过审计,核实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摸清政府性资金的分布情况和总体规模,分析评价政府性资金的变动趋势和结存情况,检查有关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通过对各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反映部门预算执行中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促进预算执行部门遵守财经纪律和加强资金财务管理的自觉性。

(三)全市融资平台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组织对市融资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全市融资平台规模、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和管理现状等情况,分析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归属,分类评价政府偿债风险,提出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财政安全的审计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镇级财政决算及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各镇(街道、区)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法规为目标,按照轮审计划,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泉山街道办事处、玲珑镇政府、毕郭镇政府年度财政决算和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效益性,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各项事业支出保障情况,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社会保障及民生审计

(五)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以促进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目标,对“十二五”期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对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及相关单位的审计,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规范管理,推动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六)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初步均等化为目标,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项审计。具体审计财政、卫生等资金分配管理部门和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审计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通过审计,摸清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现状,揭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七)农业补贴资金审计调查。以促进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推动农村健康发展为目标,对年至年上半年的农民小麦补贴、生产资料补贴、农机补贴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各项惠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项补贴发放范围是否合规、标准是否准确、秩序是否规范,分析补贴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资金有效使用,更好地扶持农业发展。

(八)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以规范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对年以来各级政府安排的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挤占、挪用等问题,应配套资金是否到位,资金核算是否合规,应完成项目是否很好地发挥了应有效益,分析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行政事业单位及专项资金审计

(九)公安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安机关财政财务管理,摸清公安系统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状况,揭示和反映公安机关在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建立健全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等下属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大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同时,对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项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年经费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收费及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情况等。

(十)发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以摸清全市福利公积金、体育公益金收支结余情况,规范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为目标,对市民政局、体育中心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公益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充分关注公益金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通过审计,揭露和查处滞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效益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十一)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跟踪审计。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健康运行,提高政府投资资金效益为目标,对市政府重点投资的松台线公路改造、人民医院改造、规划展馆建设、党校建设以及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等新建、续建工程项目进行“批量跟踪审计”,逐步实现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全覆盖,重点跟踪检查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工程全过程施工资料、施工记录、管理资料等是否完整无误,资金拨付核算是否合规合法,及时纠正工程建设中的问题,保证政府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定期汇总跟踪审计情况,分析产生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提出加强工程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决算审计。根据国家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和上级关于加强投资审计的指示精神,对政府重点投资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辛高速路、部分重点城建工程项目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检查投资程序、投资控制、资源利用、工程质量、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工程造价以及投资绩效情况,严肃查处高估冒算、虚列投资、挪用建设投资等行为,提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节约政府投资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企业审计

(十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以摸清企业家底,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组织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自来水公司、粮食收购中心、招金集团及所属招金矿业、国大公司、欣源科技、金软科技、招金精炼、招金膜天、招金光电子、招金置业、招金投资、招金银楼、卢金匠、黄金地质队、黄金物资供应中心等企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事项、企业资产质量和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同时,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经营风险控制的情况,为市政府加强企业监管服务。

六、经济责任审计

(十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逐步建立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的总体要求,在及时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同时,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超过一年的,有计划地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情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促进单位领导人员认真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加强内部管理,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服务。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协调配合好上级机关在我市的各种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