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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学自查自改活动的工作计划

开展自学自查自改活动的工作计划

一、活动范围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按照先学一步、先思一步、先行一步的要求,教育实践活动扩大到全办党员干部。

二、主要任务

学习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对照相关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

(一)自学(8月1日—8月31日)

以自学为主,每周五上午,利用干部理论学习会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方面的若干规定,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在自学的基础上,8月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次学习讨论活动,深化学习效果。

(二)自查(9月1日—9月30日)

结合我办中心工作,特别是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注重从作风方面查找、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工作推进落实中注意听取群众对我办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下基层”活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虚心听取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反馈情况,研究分析贯彻践行群众路线的主要问题和深层原因,对自身有一个清醒认识。

(三)自改(10月7日—11月30日)

通过自查,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不良表现和倾向,办领导与全体党员干部逐一谈话,互相提醒。针对分析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并确定责任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按照“三必改”要求。

三、活动要求

“自学自查自改”活动是全市深入群众教育活动前的“热身运动”。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自学自查各项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起。要紧密结合工作,把开展活动放到首要位置,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全面开展群众教育活动打基础、造氛围。“自学自查自改”活动结束后,每名党员干部将自学、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综合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