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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地税局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2012年全县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税收工作为中心,以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务人才队伍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局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不断更新培训理念,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质量,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力求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大规模培训干部,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

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反腐倡廉、税收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为主要内容,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法本领、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以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为主线,确保大规模培训干部和市地税局“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抓好领导干部培训

以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视野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领导干部队伍为目标,2012年继续举办主要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各分局管理股长培训班,并做好省、市地税局组织的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调训工作。

根据我局《2012年“地税大讲堂”学习计划》,2012年将举办外请专家或市局业务科长业务专题讲座4-6次。

(二)抓好税收管理员培训

(三)抓紧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

遵循“紧缺人才抓紧培训,重点人才加强培训”的原则,统筹利用系统内外培训资源,以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政策研究、税收经济分析等为重点,加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县局将按照省市局要求,实施中长期高层次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各分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地税工作密切相关的会计师、审计师、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提高工作技能,保证完成省市局规定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目标落实。

二、齐抓共管,加强干部分层培训管理

(一)健全机制,着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管理水平

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形成县局党组统一领导,人事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机关各部门分工协作、基层分局落实参训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人事教育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指导、督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县局部门举办培训管理

县地税局机关各部门组织培训,下发培训通知等文件,要会签人事教育部门,以便统筹安排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地点等事宜。实施具体培训项目时,县地税局人事教育股将注重过程,严格管理;各股室要精心准备,规范运作。培训班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培训班相关资料(见附件)送人事教育部门存档,并汇总向上级管理机关呈报。

(三)分局举办培训管理

各分局要按照分层培训的原则,切实做好所属干部职工的应知应会培训工作,精心筹划培训班课程,加强实用型和应用型培训,培训前培训计划(或方案)要报人事教育股备案,并做到凡训必考,检验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班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培训班相关资料(见附件)送人事教育部门存档。

(四)省市县局调训管理

各分局要做好对省、市、县地税局抽调人员培训的输送工作。凡被调训的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上级机关安排的调训。

三、紧盯目标,加强学历学位教育管理

(一)做好学历情况调查。积极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非脱产形式的学历学位学习。要对本分局人员做好学历摸底工作,逐人掌握情况,凡达不到省市局规定学历要求的,要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尽快参加在职学历学习。

(二)认真落实学历学位教育任务,系统内公务员学历学位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各分局要充分依托本县和省市级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本科学历、研究生和硕士学位教育。县地税局将继续执行《县地方税务局职工学历学位教育、职称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对通过努力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