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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综合规划要点

财政厅综合规划要点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年综合规划处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省委*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厅党组确定的财政中心工作,注重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和重大财经专题研究工作,健全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继续规范土地收支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努力推动财政综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重大财经专题研究

(一)加强对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分析。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落实民生工程,密切关注和分析财政经济形势,及时预测财政收入情况,按季撰写财政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把握财政经济发展势态,为完善财政政策提供建议。

(二)积极开展重大财经专题研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厅重大财政课题研究,特别关注稳健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政政策取向,研究我省财政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分析研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财政政策措施。

二、推进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及江西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把握政策,理清思路,支持构建商品住房、低利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根据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和财力可能,加大政府对住房保障体系的财政投入。

(四)积极支持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把握中央政策导向,争取中央更多的财力支持。制定《江西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指导各地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推动全省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落实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领导小组各项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江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激励机制和奖励政策,对完成省政府确立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目标任务的市、县进行奖励,推进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的开展。

(六)研究落实在昌省直机关住房补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昌省直机关住房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开展调查摸底和启动前的测试,适时启动在昌省直机关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低利商品房的政策研究和开发试点工作,切实解决省直机关公务员住房困难。

(七)研究落实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的有关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加大困难市、县财政对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投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导意见,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一般性住房贷款需求,限制住房投机行为,开展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专项检查,规范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收支行为。

三、落实土地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土地收支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和失地农民保障政策,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全面落实土地收支纳入国库,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提取使用各项专项资金,确保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土地管理的各项政策得到落实。

(九)严格执行土地收支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决算管理,指导督促市、县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土地收支预算,在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计提各项基金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完善宗地预决算编制管理,加大对土地成本的审核,研究制定土地出让成本审核拨付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地报表体系。

(十)加强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江西省耕地开垦费征收管理办法》,规范耕地开垦费的征收程序、征收标准、缴交办法、分配原则、使用方向等,提高耕地开垦费使用效率。

(十一)继续做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资金筹措和项目落实工作。继续做好省级“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计划编制、项目和资金预决算审核,高质量地完成省级示范工程项目,加强对市、县“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严格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管理,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会同发改委进一步梳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收费年度稽查工作,重点研究解决违规使用票据和收费不进财政等问题,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等六部委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明确社会团体收费管理。

(十四)按照国务院、财政部的统一部署,重点清理涉农收费、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收费、服务行业收费,以及研究取消“工商两费”等不合理收费,配合财政部做好地方自行设立的价格调节基金的清理工作,配合相关方面重点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十五)按照厅“金财工程”要求,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研究,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数据库,将非税收入的政策、征收、票据和缴库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全省非税收入的动态管理。

五、推进管理改革,加强对市场和资金监管

(十六)根据财政部要求,研究制定《江西省公益金管理办法》,做好公益金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的衔接工作,强化公益金收支管理,建立公益金筹集、分配及使用的报告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

(十七)强化市场监管,落实中福在线整改方案,制止利用互联网销售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打击“”等变相发行活动,取缔非法发行,规范机构的销售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十八)研究调整公益金分配政策,提高地方公益金分配比例,调动地方发行积极性,支持机构稳步改进发行方式,增加游戏品种,扩大发行量。加强对机构的财务管理,及时批复预决算。

(十九)加强对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关注民生工程,发挥公益性作用,支持“三院”的建设,实行大病救助,落实蓝天计划,救助孤残儿童,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促进民政、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六、继续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十)配合省编办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和科学化,重点加大对高校和医院编制的调研,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为了确保上述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综合规划处将进一步着眼于财政改革发展全局,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财政综合工作水平,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