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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责任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责任制,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强化部署动员。严格按照《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实现定人定职定责,层层部署动员和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线索摸排。将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抓紧抓实。紧紧围绕《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确定的二十一类打击重点情形,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建立属地和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责任制,深入开展全领域线索摸排、确保底数清楚、情况明确,防止遗漏。

四、严格线索管理。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要求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匿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五、严格线索移送。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六、落实行业监管。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

七、严格责任追究。综合运用督查督办、挂牌整治等手段压实线索摸排责任,强化指导调度.对应排查出却未排查到、后期发现的重大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依规溯源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