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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街道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精神,为不断增强各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计生工作一类县打下坚实基础,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村(社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各项工作内容

1、综合决策: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实行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建立村书记、村主任负总责制度,按《省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得到落实,鼓励独生子女家庭积极主动领取独生子女证,配合街道做到“三服务”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做到一男孩二多孩长效措施的落实。

2、依法管理:村级实行政务、村(社区)务公开,配合街道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提供生育事实、财产状况、常住地址,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85%以上,征收符合率达到70%以上。

3、依法生育:对本村的育龄妇女生育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政策外怀孕及时落实补救措施,确保按计划生育。出现违法生育的严格执行省委、市委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4、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科普知识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0%以上。

5、优质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村(社区)有卫生室的建立计卫合作服务室,其余均建立村级计生服务室,随访对象做到应访尽访,药具发放有记录。

6、基层基础:配齐配强计生服务员,专职副会长,村两委一年接受专门业务培训不少于2;计生协会作用发挥明显,会员自觉依法生育,并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合格村(社区)、示范村(社区)创建、后进村(社区)转化分别达县考核要求。

7、流动人口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外出流动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外出育龄妇女要实行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育龄妇女联系落实率达到85%,外来人口建档率达到90%以上,服务率达到85%。

8、“百日大整治”工作:完成街道工作任务。

9、“月月”化工作:完成街道工作任务。

二、甲方按以上内容对乙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邀请县人口计生局和街道办事处对乙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年中和年终街道组织对乙方进行明查暗访。考核结果奖惩另按街道发文。

三、本责任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至奖惩兑现止。